![]()
嗜 血 的 殘 暴
──西方文化的
另一源流
﹒曉 辰﹒
1 5 7 2 年 , 出 行 中 的 英 國 女 王 伊 麗 莎 白 突 然 改 變 行 程 , 在 來 斯 特 伯 爵 的 陪 同 下 折 入 伯 克 利 勛 爵 的 鹿 場 濫 捕 濫 殺 , 僅 在 第 一 天 就 射 殺 了 2 7 只 公 鹿 。 伯 克 利 勛 爵 訪 回 后 見 狀 怒 不 可 遏 , 索 性 大 開 園 門 , 將 鹿 場 復 歸 為 荒 郊 野 地 。
狩 獵 ─ ─ 既 是 中 世 紀 晚 期 英 國 王 室 、 貴 族 的 特 權 , 也 是 他 們 最 樂 此 不 疲 的 一 項 愛 好 , 并 代 表 著 一 種 獨 特 的 貴 族 文 化 。 正 如 當 時 一 句 諺 語 所 言 : “ 貴 族 的 血 統 要 靠 流 血 來 維 持 ” 。 在 中 世 紀 的 英 國 , 貴 族 之 所 以 為 貴 族 , 首 先 在 于 他 們 是 武 士 。 貴 族 為 戰 爭 而 生 , 隨 時 准 備 踏 上 戰 馬 征 伐 四 方 , 為 自 己 的 主 人 ─ ─ 國 王 效 力 。 長 期 的 戎 馬 生 涯 滋 養 了 貴 族 的 尚 武 、 嗜 血 本 性 : 他 們 視 暴 力 為 家 常 便 飯 , 和 平 反 而 使 他 們 坐 立 不 安 。 事 實 上 , 貴 族 因 迷 戀 征 戰 而 不 時 將 英 倫 三 島 拖 入 內 戰 與 暴 亂 之 中 。
而 狩 獵 ─ ─ 在 1 6 世 紀 及 1 7 世 紀 早 期 主 要 指 獵 鹿 ─ ─ 乃 是 戰 爭 的 演 習 和 准 備 : 貴 族 后 裔 從 中 學 到 實 戰 所 需 的 各 種 技 巧 , 如 駕 馭 馬 匹 、 使 用 軍 械 等 。 狩 獵 還 籠 罩 著 一 種 危 及 生 命 的 險 惡 光 環 , 提 供 了 表 現 貴 族 所 崇 尚 的 冒 險 、 勇 武 、 忠 誠 等 品 質 的 機 會 。 但 自 玫 瑰 戰 爭 ( 1 4 5 5 - 8 5 ) 到 英 國 內 戰 ( 1 6 4 2 - 4 9 ) 期 間 , 英 倫 三 島 處 于 一 種 罕 見 的 和 平 狀 態 。 此 時 , 狩 獵 不 僅 是 戰 爭 的 演 練 , 而 且 還 成 了 戰 爭 的 替 代 , 更 加 吸 引 著 迷 戀 冒 險 、 崇 尚 暴 力 的 貴 族 及 處 處 仿 效 他 們 的 一 般 紳 士 。
當 時 英 國 流 行 的 貴 族 禮 儀 指 南 、 教 育 手 冊 之 類 莫 不 稱 狩 獵 是 最 適 于 青 年 貴 族 從 事 的 一 項 活 動 : 他 們 可 從 中 砥 礪 馬 朮 、 刀 技 , 鍛 煉 體 魄 ﹔ 而 且 , 高 高 騎 在 馬 上 的 勇 武 姿 勢 還 具 有 一 種 令 社 會 下 層 敬 畏 的 威 嚴 。 1 6 世 紀 早 期 , 一 位 名 叫 皮 卡 姆 的 愛 爾 蘭 貴 族 總 是 在 寒 冬 的 深 夜 叫 醒 兒 子 去 打 獵 , 直 至 次 日 清 晨 才 歸 。 皮 卡 姆 說 , 打 獵 并 不 僅 僅 是 為 了 獵 獲 鹿 肉 、 滿 足 口 腹 之 欲 , 而 是 要 讓 后 代 經 受 冷 熱 飢 渴 、 極 端 勞 累 的 考 驗 從 而 耐 得 住 戰 爭 的 嚴 酷 。
狩 獵 的 確 是 一 項 危 險 的 運 動 , 征 服 者 威 廉 的 兩 個 兒 子 便 在 狩 獵 中 喪 生 , 而 冒 險 恰 恰 是 貴 族 不 可 或 缺 的 風 范 。 當 時 暴 發 的 紳 士 一 般 通 過 兩 條 途 徑 為 貴 族 階 級 所 接 納 : 一 是 決 斗 ﹔ 二 是 在 狩 獵 中 顯 示 勇 猛 , 不 惜 殘 廢 乃 至 喪 生 。 無 論 如 何 , 在 狩 獵 中 空 手 而 歸 都 會 受 到 人 們 的 嘲 笑 與 奚 落 。
狩 獵 還 是 一 種 廣 為 流 行 的 款 待 賓 客 的 方 式 。 英 王 詹 姆 士 一 世 及 伊 麗 莎 白 女 王 都 經 常 邀 請 外 國 的 王 公 貴 族 到 預 先 布 置 好 的 獵 園 狩 獵 。 邀 請 一 同 狩 獵 、 賞 賜 鹿 肉 也 是 豪 門 顯 貴 向 親 朋 鄰 居 顯 示 權 威 和 慷 慨 的 常 見 方 式 。 稍 大 規 模 的 狩 獵 都 是 復 雜 的 集 體 活 動 , 佃 農 、 仆 人 們 被 招 來 伺 候 馬 匹 、 獵 狗 或 擊 鼓 助 威 , 并 一 同 參 予 其 后 的 宴 飲 。 他 們 從 中 獲 得 一 種 分 享 禁 果 般 的 快 樂 , 因 而 對 主 人 更 加 忠 誠 。 因 此 , 狩 獵 也 是 一 種 維 持 社 交 、 強 化 等 級 秩 序 的 手 段 。
當 然 , 作 為 獵 物 的 鹿 肉 也 是 英 國 各 階 層 最 為 喜 愛 的 盤 中 物 。 1 7 世 紀 一 位 喜 歡 旅 行 的 醫 生 安 德 魯 ﹒ 博 德 說 , 世 界 上 沒 有 任 何 地 方 象 英 格 蘭 這 樣 看 重 鹿 肉 。 查 爾 斯 一 世 曾 將 鹿 肉 作 為 禮 物 分 送 各 國 使 節 。
享 受 鹿 肉 的 美 味 也 是 普 通 英 國 人 所 盼 望 的 打 翻 舊 世 界 后 所 能 做 的 事 情 之 一 。 由 于 鹿 肉 如 此 廣 為 喜 愛 , 盡 管 獵 鹿 屬 于 非 法 , 到 1 7 世 紀 初 , 倫 敦 還 是 出 現 了 一 個 興 盛 的 鹿 肉 黑 市 , 以 至 “ 莫 問 鹿 肉 何 來 ” ( N e v e r i n q u i r e w h e n c e v e n i s o n c o m e s ) 成 了 當 時 英 國 流 行 的 一 句 諺 語 。
歷 代 英 國 國 王 都 喜 愛 狩 獵 。 詹 姆 斯 一 世 常 因 狩 獵 而 不 理 朝 政 。 伊 麗 莎 白 女 王 在 四 十 多 歲 時 還 對 狩 獵 孜 孜 不 倦 。 他 們 到 處 划 定 獵 區 、 興 建 王 室 獵 園 , 最 高 峰 時 王 室 狩 獵 區 占 到 了 英 格 蘭 領 土 的 四 分 之 一 。 在 王 室 理 論 家 看 來 , 狩 獵 是 王 室 成 員 及 大 貴 族 的 特 權 , 王 公 重 臣 們 因 此 暫 時 擺 脫 紛 冗 的 政 務 , 讓 身 心 得 到 必 要 的 休 憩 。 他 們 認 為 狩 獵 不 適 于 從 事 耕 作 或 制 造 的 普 通 人 , 因 為 狩 獵 只 會 助 長 這 些 人 的 懶 惰 。 其 實 , 他 們 的 潛 台 詞 是 : 全 副 武 裝 、 多 人 協 作 的 狩 獵 很 容 易 轉 化 為 甚 或 實 際 上 就 是 一 種 有 組 織 的 暴 亂 , 是 對 王 朝 穩 定 的 一 種 威 脅 。 于 是 , 英 國 都 鐸 王 朝 頒 布 的 狩 獵 法 ( G a m e L a w s ) 愈 來 愈 嚴 厲 , 狩 獵 被 限 定 為 少 數 人 的 特 權 。 狩 獵 法 規 定 了 獲 得 狩 獵 許 可 的 財 產 限 制 : 擁 有 土 地 并 且 年 收 入 在 8 0 英 鎊 以 上 。 在 當 時 這 不 但 把 一 般 工 匠 、 佃 農 排 除 在 外 , 而 且 也 剝 奪 了 一 般 鄉 紳 的 狩 獵 權 。 狩 獵 法 還 使 世 世 代 代 被 視 為 自 生 自 長 、 人 所 共 有 的 野 鹿 、 野 兔 成 了 普 通 人 不 得 染 指 的 禁 物 。 按 照 狩 獵 法 , 一 般 人 即 使 獵 捕 逃 出 獵 園 、 踐 踏 庄 稼 的 鹿 、 兔 也 是 犯 法 , 量 刑 可 至 死 罪 。 懲 罰 還 由 人 及 狗 : 偷 獵 者 所 攜 帶 的 獵 犬 要 么 被 砍 去 前 足 的 三 爪 , 要 么 被 截 去 四 足 的 左 爪 。
狩 獵 法 與 習 慣 法 頗 多 砥 觸 , 遭 到 了 人 們 的 普 遍 反 對 , 連 律 師 及 法 官 也 對 其 荒 謬 之 處 頗 多 責 難 。 許 多 律 師 認 為 , 將 狩 獵 限 定 為 王 室 及 貴 族 的 特 權 會 引 發 危 險 的 法 理 沖 突 。 他 們 訴 諸 習 慣 法 , 千 方 百 計 為 顧 客 的 狩 獵 權 辯 護 ﹔ 一 些 律 師 還 不 顧 被 處 罰 的 危 險 , 親 身 前 往 有 爭 議 的 狩 獵 區 打 獵 。 法 官 也 往 往 對 偷 獵 行 為 聽 之 任 之 , 常 常 只 對 偷 獵 者 處 以 罰 款 了 事 。 于 是 , 狩 獵 法 恰 恰 導 致 了 偷 獵 行 為 的 愈 益 廣 泛 , 旨 在 維 持 王 朝 穩 定 的 法 律 反 而 加 劇 了 社 會 的 沖 突 和 動 蕩 。
與 人 們 的 預 想 大 相 徑 庭 的 是 , 偷 獵 者 的 基 本 成 份 乃 是 中 下 層 貴 族 、 鄉 紳 而 非 普 通 百 姓 。 據 英 國 星 室 法 院 ( C o u r t o f S t a r C h a m b e r ) 記 載 , 貴 族 、 鄉 紳 只 占 總 人 口 的 5 % , 但 卻 犯 下 了 3 5 % 以 上 的 偷 獵 案 。 在 當 時 的 社 會 看 來 , 貴 族 、 紳 士 的 偷 獵 行 為 毫 不 可 恥 ﹔ 相 反 , 這 一 世 代 相 傳 的 愛 好 仍 是 他 們 顯 示 勇 武 、 渲 泄 因 缺 乏 戰 爭 而 得 不 到 排 泄 的 暴 力 迷 戀 的 最 佳 渠 道 , 是 一 項 受 人 尊 重 、 顯 示 自 己 作 為 軍 事 精 英 的 獨 特 身 份 的 手 段 。 几 位 貴 族 相 聚 一 起 揮 刀 馳 騁 , 腳 下 有 獵 犬 、 伺 從 相 隨 , 耳 旁 有 鼓 角 之 聲 相 伴 , 這 一 景 觀 寄 托 著 貴 族 對 戰 爭 的 向 往 和 執 迷 。 更 准 確 地 說 , 狩 獵 乃 是 對 戰 爭 的 象 征 性 替 代 。 從 偷 獵 者 的 武 裝 看 , 與 其 說 他 們 是 去 獵 捕 鹿 、 兔 , 還 不 如 說 他 們 是 去 尋 求 撕 殺 : 除 了 箭 、 劍 、 梭 鏢 、 匕 首 之 類 的 攻 擊 性 武 器 外 , 他 們 還 同 時 穿 盔 戴 甲 ﹔ 不 屑 于 暗 中 行 事 , 偷 獵 者 往 往 攜 帶 、 使 用 獵 犬 、 鼓 角 , 并 在 射 獵 前 挑 舋 獵 園 的 守 衛 ﹔ 而 且 , 偷 獵 者 獵 殺 的 鹿 兔 往 往 大 大 超 出 他 們 所 能 帶 回 去 的 數 量 。 同 時 , 象 教 區 中 的 聚 會 一 樣 , 在 狩 獵 及 其 后 的 宴 飲 中 , 貴 族 被 仆 從 、 護 衛 眾 星 拱 月 般 地 簇 擁 著 , 這 使 得 他 們 獲 得 一 種 顯 示 自 己 在 社 會 等 級 中 的 獨 特 地 位 的 愜 意 。
總 之 , 狩 獵 及 非 法 偷 獵 作 為 貴 族 文 化 的 組 成 部 分 , 乃 是 貴 族 最 為 熱 衷 、 耗 時 最 多 、 花 費 最 巨 的 業 余 消 遣 。 當 時 , 僅 一 只 獵 鷹 的 價 錢 就 達 8 至 9 英 鎊 , 一 只 獵 鷹 一 年 的 食 物 耗 資 4 0 英 鎊 , 飼 鷹 人 一 年 的 工 資 約 1 0 0 英 鎊 。 伯 克 利 勛 爵 每 年 的 狩 獵 開 支 高 達 1 5 0 0 英 鎊 。 他 因 此 捉 襟 見 肘 , 只 好 每 年 都 有 數 月 住 在 岳 母 處 。 盡 管 都 鐸 王 朝 及 早 期 斯 圖 亞 特 王 朝 的 狩 獵 法 愈 來 愈 充 滿 血 腥 味 , 仍 然 消 除 不 了 貴 族 對 暴 力 與 血 腥 的 向 往 , 他 們 對 狩 獵 及 偷 獵 的 執 迷 一 如 既 往 、 依 然 故 我 。 1 9 世 紀 法 國 犯 罪 學 家 塔 德 總 結 說 , 偷 獵 與 劫 城 掠 池 、 綁 架 婦 女 乃 是 最 具 有 貴 族 特 征 的 三 大 犯 罪 行 為 。
偷 獵 也 常 常 掩 蓋 著 貴 族 間 曠 日 持 久 的 家 族 爭 斗 。 在 1 6 世 紀 , 決 斗 在 英 國 已 逐 漸 被 禁 止 , 于 是 偷 獵 仇 家 的 獵 園 便 成 了 一 種 羞 辱 對 手 、 挽 回 和 保 持 自 家 名 聲 的 常 用 手 法 。 英 國 王 室 出 于 自 身 利 益 考 慮 , 對 貴 族 間 的 這 種 爭 斗 往 往 聽 之 任 之 , 甚 至 大 加 慫 恿 。 1 5 7 2 年 伊 麗 莎 白 女 王 襲 獵 伯 克 利 勛 爵 的 獵 園 , 既 支 持 了 伯 克 利 的 世 仇 來 斯 特 伯 爵 , 又 是 對 伯 克 利 勛 爵 的 一 種 預 先 警 告 : 他 的 姐 夫 不 久 后 因 叛 國 罪 被 處 死 。
貴 族 的 狩 獵 文 化 自 然 會 影 響 到 一 般 民 眾 , 在 大 眾 文 化 中 打 上 烙 印 。 不 過 , 對 普 通 民 眾 而 言 , 獵 物 所 含 的 利 潤 是 偷 獵 的 重 要 誘 因 。 一 位 能 干 的 偷 獵 者 一 夜 所 獲 會 超 過 自 己 在 工 場 或 田 地 上 勞 作 數 月 的 收 入 。 難 怪 1 3 8 1 年 瓦 特 ﹒ 泰 勒 農 民 起 義 的 要 求 之 一 便 是 狩 獵 自 由 : 所 有 狩 獵 區 向 公 眾 開 放 , 以 便 “ 窮 人 與 富 人 一 樣 可 以 獵 殺 山 林 中 的 野 獸 、 田 野 中 的 野 兔 ” 。 其 后 連 綿 不 斷 的 小 規 模 農 民 騷 動 及 法 、 德 農 民 起 義 都 提 出 了 類 似 的 要 求 。
自 英 國 內 戰 特 別 是 進 入 1 8 世 紀 以 后 , 由 于 偷 獵 行 為 遍 及 社 會 各 階 層 , 王 室 及 貴 族 因 耗 資 巨 大 而 不 再 熱 衷 于 修 復 、 維 持 獵 園 。 同 時 , 隨 著 常 規 軍 的 興 起 , 貴 族 后 裔 可 以 在 軍 隊 中 滿 足 自 己 的 征 伐 、 冒 險 欲 望 。 特 別 是 以 路 易 十 四 為 典 范 , 各 國 君 主 為 擴 大 自 己 權 力 、 防 范 貴 族 暴 亂 而 要 求 貴 族 常 聚 于 宮 庭 , 誘 使 貴 族 沉 浸 于 優 雅 精 致 到 極 端 的 各 種 繁 文 縟 節 。 長 此 以 往 , 貴 族 逐 漸 將 暴 力 沖 動 轉 變 為 對 社 交 、 舞 蹈 、 禮 儀 等 更 “ 文 明 ” 活 動 的 追 求 。 如 同 當 年 英 倫 三 島 隨 處 可 見 的 獵 園 已 不 復 存 在 一 樣 , 今 天 , 人 們 對 西 方 文 化 中 崇 尚 競 爭 、 嗜 好 暴 力 、 迷 戀 殺 戮 的 凶 暴 成 分 也 只 能 從 體 育 、 大 選 及 迭 出 不 窮 的 法 律 爭 訟 中 隱 約 窺 見 其 殘 燈 剩 影 了 。
【注】
ヾ Roger B. Manning: Hunters and Poachers: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Unlawful Hunting in England, 1485-1640. Oxford: Clarendon Press, 1993.
〔完〕
| (Posted on 2000-11-24) | Column List | Issue Table | Front Pag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