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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囚 犯 悖 論” 和 台 海 情 勢 ﹒皇甫茹﹒
博 弈 論 一 經 提 出 , 最 早 認 識 到 它 的 效 用 , 并 作 了 很 多 研 究 的 , 是 位 于 加 州 洛 杉 磯 的 蘭 德 思 想 庫 。 R A N D 是 英 文 “ 研 究 和 發 展 ” 的 縮 寫 , 他 們 的 口 號 是 “ T h i n k a b o u t t h e u n t h i n k a b l e ” ( 想 不 可 想 之 事 ) , 特 別 對 筆 者 胃 口 。 他 們 專 門 考 慮 異 想 天 開 的 軍 國 大 計 , 諸 如 美 國 該 怎 么 投 降 之 類 。 蘭 德 的 兩 位 數 學 家 M e r r i l l F l o o d 和 M e l v i n D r e s h e r 設 想 了 一 種 非 零 和 的 雙 人 博 弈 。 也 是 數 學 專 家 的 A l b e r t T u c k e r , 在 給 斯 坦 福 大 學 心 理 系 的 一 次 講 演 中 , 為 了 便 于 聽 眾 理 解 , 把 他 們 的 問 題 重 新 包 裝 了 一 下 , 就 成 了 后 來 廣 泛 應 用 在 社 會 科 學 的 “ 囚 犯 悖 論 ” 。 假 設 嫌 犯 A 和 B 合 伙 搶 了 銀 行 , 被 關 進 分 隔 的 牢 房 , 兩 人 無 法 通 訊 。 檢 察 官 分 別 告 訴 他 們 : 如 果 坦 白 , 坦 白 者 不 會 被 起 訴 , 同 時 檢 察 官 將 有 足 夠 的 証 據 把 另 一 人 重 判 七 年 ﹔ 如 果 兩 人 都 坦 白 , 檢 察 官 也 將 有 足 夠 的 証 據 判 他 們 , 但 考 慮 到 有 悔 改 表 現 , 兩 人 都 只 會 判 三 年 ﹔ 不 過 , 要 是 兩 人 都 不 坦 白 , 檢 察 官 沒 那 么 多 時 間 去 收 集 難 以 辯 駁 的 証 據 , 他 有 更 緊 急 的 案 子 要 辦 , 只 會 以 較 輕 的 罪 名 判 他 們 一 年 。 下 面 用 矩 陣 表 達 兩 犯 選 擇 的 結 果 。 每 對 數 字 是 A 和 B 會 得 到 的 服 刑 年 數 , 用 負 號 表 示 年 數 越 多 結 果 越 糟 。
這 矩 陣 有 一 個 平 衡 點 。 當 兩 人 的 選 擇 達 到 平 衡 時 , 任 何 一 人 單 方 面 改 變 選 擇 , 他 會 得 到 較 差 的 結 果 。 當 兩 人 都 選 擇 坦 白 ( T T ) 時 , A 如 果 改 變 選 擇 , 將 結 果 上 移 到 J T , 他 的 服 刑 年 數 從 三 年 升 為 七 年 ﹔ 如 果 B 改 變 選 擇 , 將 結 果 左 移 到 T J , 他 將 多 蹲 四 年 監 獄 。 就 象 是 力 學 里 的 勢 能 最 低 點 , 系 統 到 了 這 里 , 會 穩 定 下 來 不 愿 離 開 ─ ─ 或 者 說 處 于 平 衡 狀 態 。 兩 犯 都 知 道 , 如 果 他 們 都 選 擇 拒 認 的 話 , 他 們 會 得 到 更 好 的 結 果 。 但 是 , 作 出 這 一 有 利 于 “ 集 體 利 益 ” 的 選 擇 的 人 , 卻 要 冒 “ 個 人 利 益 ” 受 到 極 大 損 害 的 風 險 。 這 就 是 “ 囚 犯 悖 論 ” 的 悖 論 所 在 。 當 時 是 1 9 5 0 年 。 上 一 年 的 九 月 , 美 國 發 現 蘇 聯 試 爆 了 原 子 彈 。 核 軍 備 竟 賽 開 始 了 。 “ 囚 犯 悖 論 ” 立 即 被 人 用 作 理 解 軍 備 竟 賽 的 模 型 ( 這 里 不 討 論 簡 化 國 家 行 為 的 有 效 性 問 題 ) 。 如 果 把 前 一 矩 陣 的 數 值 統 統 加 4 再 乘 2 , 我 們 就 得 到 如 下 矩 陣 。
直 到 1 9 5 4 年 , 蘭 德 思 想 庫 提 出 了 后 來 成 為 美 國 基 本 核 戰 略 的 “ 確 保 相 互 毀 滅 的 瘋 狂 ” ( M A D , M u t u a l A s s u r e d D e s t r u c t i o n ) , 對 蘇 聯 進 行 首 次 核 打 擊 的 叫 囂 才 開 始 平 靜 下 來 。 這 種 “ 瘋 狂 ” , 就 是 確 保 第 二 次 反 擊 力 量 ─ ─ 保 証 美 國 有 足 夠 的 核 武 力 , 在 蘇 聯 第 一 次 核 打 擊 炸 死 絕 大 多 數 美 國 人 之 后 , 仍 然 可 以 把 蘇 聯 炸 得 片 甲 不 留 。 雙 方 這 種 確 保 相 互 毀 滅 的 威 懾 , 才 可 以 確 保 核 陰 影 下 的 和 平 。 沒 人 愿 意 做 傻 客 , 這 使 我 們 達 到 了 平 衡 點 D D 。 到 六 十 年 代 初 期 , 美 蘇 達 到 了 “ 瘋 狂 ” 的 頂 點 , 都 有 了 以 第 二 次 打 擊 摧 毀 對 方 的 保 証 。 但 是 , “ 瘋 狂 ” 過 后 是 清 醒 : 軍 備 竟 賽 是 經 濟 的 沉 重 負 擔 , 既 然 都 是 理 性 的 人 , 為 什 么 雙 方 不 能 試 著 互 相 合 作 ? H H 的 收 益 , 比 D D 還 是 要 高 多 了 。 美 蘇 兩 國 從 1 9 6 9 年 開 始 了 他 們 的 “ 咸 談 ” ( S A L T , S t r a t e g i c A r m s L i m i t a t i o n T a l k ) 。 這 類 談 判 自 然 是 很 困 難 的 。 如 果 我 們 回 過 頭 來 看 “ 囚 犯 悖 論 ” 的 模 型 , 為 什 么 兩 犯 不 會 都 選 擇 拒 認 ? 因 為 他 們 不 知 道 對 方 是 否 會 合 作 , 也 無 法 監 督 對 方 的 行 動 。 關 鍵 是 兩 人 在 這 一 問 題 上 缺 乏 共 識 。 所 以 美 國 在 談 判 的 后 期 轉 換 了 策 略 , 將 談 判 重 點 轉 移 到 發 現 一 種 蘇 聯 可 以 接 受 的 相 互 監 督 的 手 段 , 而 不 是 過 份 計 較 雙 方 允 許 保 持 的 核 彈 頭 的 數 目 。 這 樣 , 在 1 9 7 9 年 他 們 終 于 達 成 了 限 制 核 武 器 總 數 的 S A L T I I 協 定 。 1 9 8 5 年 戈 爾 巴 喬 夫 上 台 , 氣 氛 更 為 緩 和 。 在 簡 化 了 監 督 程 序 之 后 , 兩 國 在 1 9 8 7 年 底 簽 署 了 I N F 協 定 ( I N F 是 “ 中 程 核 力 量 ” 的 英 文 縮 寫 ) , 這 是 歷 史 上 第 一 個 不 但 限 制 、 而 且 減 少 核 武 器 數 量 的 協 定 。 這 一 歷 史 過 程 , 對 台 海 情 勢 有 什 么 啟 發 ? 要 使 雙 方 都 選 擇 和 解 , 首 先 是 要 增 加 了 解 , 要 知 道 對 方 的 真 實 想 法 。 什 么 廣 大 台 灣 民 眾 心 向 統 一 , 全 是 李 登 輝 搗 亂 , 等 等 , 都 是 自 己 騙 自 己 的 無 聊 話 。 特 別 是 高 層 要 增 進 了 解 。 國 共 兩 黨 互 相 邀 請 對 方 列 席 常 委 會 , 或 許 太 前 衛 了 一 點 , 那 么 黨 的 副 主 席 一 起 打 打 高 爾 夫 球 怎 么 樣 , 比 如 說 一 季 度 一 次 ? 其 實 , 李 登 輝 提 出 “ 兩 國 論 ” 之 前 的 “ 一 國 兩 府 ” , 已 經 和 大 陸 的 “ 一 國 兩 制 ” 非 常 接 近 。 但 是 台 灣 對 “ 一 國 兩 制 ” 沒 有 解 釋 權 , 他 們 自 然 要 擔 心 具 體 內 容 , 所 以 強 調 香 港 模 式 不 適 用 。 香 港 的 基 本 法 是 大 陸 人 大 批 准 的 , 從 法 理 上 講 , 大 陸 人 大 也 可 以 隨 時 加 以 改 變 , 甚 至 收 回 , 顯 然 這 是 台 灣 無 法 接 受 的 。 但 是 很 難 設 想 中 共 會 硬 性 要 求 去 批 准 台 灣 的 根 本 大 法 , 能 寫 上 一 段 關 于 “ 一 個 中 國 ” 的 文 字 , 中 南 海 大 概 也 就 滿 足 了 。 問 題 只 在 于 中 共 是 否 允 許 台 灣 有 “ 憲 法 ” 。 汪 道 涵 說 , 在 一 個 中 國 的 前 提 下 , 什 么 都 可 以 談 , 他 特 地 舉 了 國 號 、 國 旗 和 憲 法 的 例 子 , 估 計 中 共 目 前 還 不 能 同 意 有 兩 部 憲 法 。 但 這 不 是 不 可 解 的 死 結 , “ 憲 法 ” 兩 字 也 是 可 以 用 在 別 的 地 方 的 , 美 國 就 是 每 個 州 都 有 憲 法 嘛 。 本 是 深 入 談 判 的 契 機 , 由 于 兩 邊 接 觸 太 少 、 信 任 太 低 , 白 白 錯 過 了 。 大 陸 既 然 可 以 雇 請 外 國 技 朮 人 員 監 視 灌 注 三 峽 大 壩 的 混 凝 土 質 量 , 何 妨 思 想 再 解 放 一 點 , 跟 國 際 接 軌 , 沿 用 國 際 慣 例 , 請 國 際 上 有 名 望 的 退 休 政 治 家 作 中 間 人 ? 比 如 , 前 任 港 督 彭 定 康 ( 可 惜 中 共 不 喜 歡 他 ) , 配 上 新 加 坡 的 李 光 耀 ( 如 果 兩 人 能 合 作 ) , 就 是 滿 合 適 的 人 選 。 台 灣 政 壇 上 那 些 西 方 大 學 畢 業 的 碩 士 博 士 們 , 碰 上 大 陸 的 黨 干 , 共 同 語 言 少 得 很 。 去 年 十 月 陪 同 辜 振 甫 去 大 陸 作 “ 破 冰 之 旅 ” 的 台 灣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( 海 基 會 ) 副 董 事 長 、 曾 經 留 學 德 國 的 許 惠 佑 就 說 : 我 們 和 江 澤 民 不 是 同 一 年 代 的 人 , 很 不 能 理 解 其 間 用 意 , 說 起 來 沒 有 效 率 ﹔ 我 這 一 輩 的 人 說 話 是 講 究 風 度 和 效 率 , 那 一 輩 說 話 不 直 接 , 但 講 究 唱 功 與 身 段 。 需 要 有 一 些 富 有 外 交 經 驗 的 人 , 了 解 一 方 高 層 的 真 實 想 法 后 , 把 它 換 上 另 一 方 容 易 理 解 、 容 易 接 受 的 包 裝 , 進 行 非 正 式 的 試 探 和 意 見 交 換 。 這 是 可 以 導 致 諾 貝 爾 和 平 獎 的 功 業 , 盡 管 黨 媽 媽 以 潑 辣 著 稱 , 也 不 愁 沒 人 搶 著 要 干 。 五 十 年 代 初 期 的 美 國 , 也 是 經 常 有 戰 爭 合 唱 的 。 一 些 現 在 很 受 人 尊 敬 的 學 者 , 也 曾 經 是 對 蘇 核 戰 的 領 唱 人 。 但 是 , 理 智 、 常 識 、 現 實 考 慮 和 基 本 的 人 性 ( B a s i c H u m a n D e c e n c y ) , 最 終 引 導 西 方 人 走 過 了 這 一 段 危 險 的 時 期 。 現 在 是 否 該 輪 到 我 們 中 國 人 了 ? : - ) 那 種 炫 耀 中 子 彈 的 得 意 神 態 , 那 種 “ 敢 不 敢 拿 洛 杉 磯 換 台 灣 ” 的 霸 道 口 吻 , 但 愿 都 只 是 清 醒 前 的 最 后 一 番 M A D 。 【附錄】 “囚犯悖論”重復博弈的一些實驗結果 六 十 年 代 初 , 由 美 國 空 軍 出 錢 ,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的 心 理 學 教 授 進 行 了 一 系 列 的 實 驗 。 他 們 找 來 几 十 對 學 生 , 一 般 是 讓 每 對 學 生 博 弈 5 0 次 , 然 后 看 選 擇 和 解 和 對 抗 的 比 例 。 為 了 減 低 文 化 因 素 的 影 響 , 研 究 者 不 提 “ 和 解 ” “ 對 抗 ” 這 樣 的 字 眼 , 而 是 讓 學 生 按 黑 、 紅 兩 色 的 按 鈕 。 不 過 , 為 了 敘 述 方 便 , 我 將 仍 然 沿 用 “ 和 解 ” 和 “ 對 抗 ” 來 表 述 實 驗 結 果 。
( 1 ) 在 禁 止 通 話 的 情 況 下 , 絕 大 多 數 人 在 絕 大 部 份 時 間 選 擇 對 抗 。 雙 方 同 時 選 擇 和 解 的 比 例 小 于 十 分 之 一 , 遠 低 于 雙 方 隨 機 選 取 下 的 四 分 之 一 的 比 例 。 沒 人 愿 意 做 傻 客 。 ( 2 ) 如 果 在 游 戲 的 中 途 , 比 如 2 5 次 博 弈 之 后 , 允 許 游 戲 者 交 談 , 他 們 可 以 自 愿 達 成 共 同 選 擇 和 解 的 協 定 , 最 后 結 果 與 ( 1 ) 并 沒 有 顯 著 的 不 同 。 游 戲 后 的 調 查 表 明 , 學 生 們 的 普 遍 想 法 是 : 即 使 達 成 了 協 定 , 我 怎 么 知 道 對 方 會 遵 守 ? 可 見 光 有 交 流 , 沒 有 監 督 還 是 不 行 。 ( 3 ) 女 女 配 對 時 , 同 時 選 擇 和 解 的 比 例 略 高 于 男 男 配 對 。 當 然 , 可 以 想 象 , 在 男 女 配 對 時 , 男 的 比 較 傾 向 于 選 擇 和 解 。 建 議 台 灣 選 美 女 當 兩 岸 談 判 的 代 表 。 ( 4 ) 研 究 者 發 現 , 國 際 主 義 的 開 放 心 態 與 選 擇 和 解 的 比 例 有 很 強 的 正 相 關 關 系 。 比 如 , 他 們 先 讓 學 生 回 答 一 個 問 題 : 是 否 應 該 有 一 個 世 界 政 府 來 制 定 一 些 所 有 國 家 ( 包 括 美 國 ) 都 必 須 遵 守 的 法 律 ? 正 面 回 答 的 學 生 , 選 擇 和 解 的 比 例 遠 高 于 負 面 回 答 的 學 生 。 指 導 這 一 實 驗 的 心 理 學 家 D a n i e l R . L u t z k e r 評 論 說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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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Posted on 2001-03-14) | Column List | Issue Table | Front Pag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