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者自我簡介】 Hi!我是袁偉時。說是哲學系教授(廣州中
山大學),一輩子沒教過哲學。號稱研究19、20世紀中國,實
際只窺探過其中若干年代的一些側面。寫過几部小書:《中國現代
哲學史稿》(中山大學出版社1987年)、《晚清大變局中的思
潮與人物》(海天出版社1992年)、《中國現代思想散論》
(廣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)、《路標與靈魂的拷問》(廣東人
民出版社1998年)和去年夏天交稿今年有望問世的《五四文獻
選粹與解讀》。主編的現代與傳統叢書、荒原學朮文叢、牛虻文叢
有些市場,仍在持續出版。堅持不變的學朮信念是:從世界看中國,
說真話,說自己的話。知我罪我都在這14個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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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1 世 紀 的 中 國 人 , 面 對 的 是 順 之 者 昌 、 逆 之 者 困 的 全 球 化 趨 勢 。 與 此 同 時 ,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事 業 進 入 了 關 鍵 時 刻 。 在 這 個 年 代 , 決 定 公 民 和 國 家 發 展 成 敗 利 鈍 的 最 重 要 條 件 是 公 民 一 舉 一 動 無 不 受 其 制 約 的 制 度 環 境 ﹔ 但 公 民 的 心 智 狀 態 對 自 己 乃 至 國 家 和 社 會 發 展 的 影 響 也 十 分 巨 大 。
現 代 化 與 中 國 的 歷 史 教 科 書 問 題
﹒袁偉時﹒
2 0 世 紀 7 0 年 代 末 , 在 經 歷 了 反 右 派 、 大 躍 進 和 文 化 大 革 命 等 史 無 前 例 的 三 大 災 難 后 , 人 們 沉 痛 地 發 覺 , 這 些 災 難 的 根 源 之 一 是 : “ 我 們 是 吃 狼 奶 長 大 的 。 ” 2 0 多 年 過 去 了 , 偶 然 翻 閱 一 下 我 們 的 中 學 歷 史 教 科 書 , 令 我 大 吃 一 驚 的 是 : 我 們 的 青 少 年 還 在 繼 續 吃 狼 奶 ! 這 突 出 表 現 在 我 們 的 教 科 書 在 論 述 近 代 中 國 與 外 國 和 外 國 人 的 關 系 的 時 候 , 几 乎 沒 有 什 么 自 我 反 省 的 精 神 。
正 確 處 理 國 際 關 系 , 是 完 成 現 代 化 這 個 歷 史 重 任 的 必 要 條 件 。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, 我 國 的 外 交 政 策 總 的 說 來 是 比 較 理 性 的 。 如 果 我 們 的 學 校 通 過 教 科 書 不 斷 向 小 公 民 進 行 非 理 性 的 鼓 動 , 與 正 確 的 抉 擇 背 道 而 馳 , 說 不 定 那 一 天 一 定 會 嘗 到 無 法 預 料 的 苦 果 。
為 了 現 代 化 順 利 進 行 , 現 在 是 正 視 我 們 自 己 的 歷 史 教 科 書 問 題 的 時 候 了 。 這 不 是 危 言 聳 聽 , 請 從 几 個 具 體 的 歷 史 事 件 談 起 。
火 燒 圓 明 園 是 不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? 火 燒 圓 明 園 是 英 法 侵 略 軍 犯 下 的 不 可 饒 恕 的 罪 行 ﹔ 也 是 中 國 人 民 心 頭 無 法 磨 滅 的 創 傷 。 這 一 事 件 是 “ 第 二 次 鴉 片 戰 爭 ” 的 惡 果 之 一 。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歷 史 室 編 著 的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, 是 被 普 遍 采 用 的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三 年 制 初 級 中 學 教 科 書 。 它 是 這 樣 評 述 這 次 戰 爭 的 。
1 . 關 于 戰 爭 起 因 。
這 部 教 科 書 寫 道 : “ 1 8 5 6 年 3 月 , 法 國 天 主 教 神 甫 馬 賴 , 潛 入 廣 西 西 林 地 區 胡 作 非 為 , 被 當 地 官 吏 處 死 。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‘ 馬 神 甫 事 件 ’ 。 后 來 , 法 國 以 此 為 借 口 , 伙 同 英 國 發 動 侵 略 戰 爭 。 同 年 1 0 月 , 廣 州 水 師 在 中 國 商 船 ‘ 亞 羅 號 ’ 上 , 緝 捕 了 海 盜 和 水 手 。 英 國 領 事 無 端 干 涉 , 硬 說 ‘ 亞 羅 號 ’ 是 英 國 船 要 求 中 國 方 面 釋 放 被 捕 的 人 , 并 向 英 方 賠 禮 道 歉 。 兩 廣 總 督 葉 名 琛 怕 事 態 擴 大 , 釋 放 了 被 捕 的 水 手 , 但 拒 絕 道 歉 。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‘ 亞 羅 號 事 件 ’ 。 1 8 5 6 年 1 0 月 , 英 國 首 先 挑 起 戰 爭 , 炮 轟 廣 州 , 第 二 次 鴉 片 戰 爭 開 始 。 ” ﹝1﹞
這 里 說 的 亞 羅 號 事 件 大 體 符 合 歷 史 事 實 。 至 于 殺 法 國 天 主 教 神 甫 馬 賴 ( A u g u s t e C h a p d e l a i n e ) , 至 今 仍 是 一 筆 糊 涂 帳 。 馬 氏 是 1 8 5 6 年 2 月 2 9 日 被 廣 西 西 林 代 理 知 縣 張 鳴 鳳 所 殺 的 。 直 至 法 國 公 使 查 問 , 張 鳴 鳳 仍 然 矢 口 否 認 , 說 根 本 沒 有 這 回 事 ! 致 使 廣 西 按 察 使 和 兩 廣 總 督 到 了 1 8 5 8 年 初 還 信 以 為 真 , 據 此 回 答 法 國 法 國 公 使 和 上 奏 朝 廷 。 ﹝2﹞
1 8 4 4 年 1 0 月 訂 立 的 中 法 《 黃 埔 條 約 》 規 定 , 法 國 人 只 准 在 五 口 通 商 的 雙 方 “ 議 定 界 址 內 ” 活 動 , “ 法 蘭 西 無 論 何 人 , 如 有 犯 此 例 禁 , 或 越 界 , 或 遠 入 內 地 , 聽 憑 中 國 官 查 拿 , 但 應 解 送 近 口 法 蘭 西 領 事 官 收 管 ﹔ 中 國 官 民 均 不 得 毆 打 、 傷 害 、 虐 待 所 獲 法 蘭 西 人 , 以 傷 兩 國 和 好 。 ” ﹝3﹞
馬 氏 1 8 4 2 年 起 , 便 到 西 林 傳 教 , 《 黃 埔 條 約 》 訂 立 后 仍 不 離 開 , 這 是 違 反 條 約 的 錯 誤 行 為 。 但 把 他 處 死 , 顯 然 是 西 林 地 方 官 員 的 “ 胡 作 非 為 ” , 違 反 了 應 把 拘 捕 的 法 國 人 解 送 領 事 的 條 約 義 務 。 直 至 現 在 人 們 仍 無 法 確 定 馬 氏 確 有 該 處 死 刑 的 哪 些 犯 罪 行 為 。 ﹝4﹞ 按 照 程 序 正 義 優 先 的 法 學 觀 點 , 中 方 無 疑 理 虧 。 教 科 書 對 此 事 的 評 述 是 不 准 確 的 。
還 要 指 出 , 這 些 都 不 過 是 導 火 線 。 教 科 書 只 字 不 提 引 發 這 次 戰 爭 的 兩 條 根 本 原 因 : 一 是 英 國 政 府 要 求 清 政 府 忠 實 履 行 《 江 寧 條 約 》 的 規 定 , 其 中 重 要 一 點 是 讓 英 國 官 員 和 商 人 可 以 自 由 進 入 廣 州 城 。 讓 洋 人 進 城 , 現 在 看 來 , 完 全 是 不 值 一 提 的 小 事 ﹔ 當 時 在 五 口 通 商 的 其 他 四 口 盡 管 也 有 過 大 小 不 一 的 糾 紛 , 但 都 一 一 化 解 , 沒 有 釀 成 巨 禍 。 唯 獨 在 廣 州 , 卻 驚 動 朝 野 上 下 , 鬧 得 天 翻 地 覆 , 開 各 地 反 入 城 斗 爭 的 先 河 , 歷 時 十 多 年 無 法 解 決 , 直 至 兵 戎 相 見 , 喪 權 辱 國 !
二 是 《 望 廈 條 約 》 規 定 : “ 所 有 貿 易 及 海 面 各 款 恐 不 無 稍 有 變 通 之 處 , 應 俟 十 二 年 后 , 兩 國 派 員 公 平 酌 辦 。 ” 《 黃 埔 條 約 》 亦 規 定 : “ 若 有 應 行 更 易 章 程 條 款 之 處 … … 核 計 滿 十 二 年 之 數 , 方 可 與 中 國 再 行 籌 議 。 ” 修 改 有 關 的 通 商 條 款 , 本 屬 平 常 外 交 事 務 , 折 沖 樽 俎 , 總 比 兵 戎 相 見 好 得 多 ﹔ 清 政 府 也 一 再 拖 延 , 加 深 了 雙 方 的 矛 盾 。
關 于 挑 起 這 次 戰 爭 的 原 因 , 當 時 的 有 識 之 士 就 有 所 反 思 。 深 悉 內 情 的 薛 福 成 沉 痛 地 說 : “ 英 人 初 志 在 得 入 城 見 大 吏 , 借 以 通 隔 閡 、 馭 商 民 , 乃 粵 民 一 激 再 激 , 葉 相 ( 葉 名 琛 ) 復 一 誤 再 誤 , 使 拱 手 而 有 粵 城 … … 益 知 中 國 易 與 , 遂 糾 法 、 俄 、 美 三 國 兵 船 北 上 , 駛 入 大 沽 , 阻 我 海 運 , 立 約 而 還 … … 粵 民 激 于 前 此 大 府 議 和 之 憤 , 萬 眾 一 辭 , 牢 不 可 破 , 必 阻 其 入 城 一 事 以 為 快 , 屢 請 屢 拒 , 紛 紜 者 二 十 年 , 而 大 沽 之 失 , 天 津 之 約 , 皆 成 于 此 , 由 今 觀 之 , 甚 無 謂 也 。 ” ﹝5﹞
晚 清 曾 國 藩 、 李 鴻 章 、 馮 桂 芬 、 郭 嵩 燾 等 人 屢 以 “ 勿 以 小 嫌 釀 大 舋 ” 相 告 誡 , 其 中 就 包 含 了 以 廣 州 反 入 城 斗 爭 為 開 端 的 慘 痛 教 訓 。 不 講 廣 州 的 反 入 城 , 這 次 戰 爭 的 爆 發 就 不 可 能 講 清 。 1 9 世 紀 的 一 些 中 國 人 對 此 已 經 有 所 認 識 , 2 1 世 紀 的 中 國 教 科 書 卻 仍 然 視 而 不 見 , 可 謂 咄 咄 怪 事 !
同 屬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, 香 港 的 中 學 歷 史 教 科 書 就 比 大 陸 的 編 得 高 明 。 它 把 這 次 戰 爭 的 起 因 歸 結 為 四 點 : 1 , 外 人 入 城 問 題 。 2 , 續 修 條 約 問 題 。 3 , 阿 羅 號 船 事 件 。 4 , 馬 賴 神 父 事 件 。 ﹝6﹞ 這 樣 說 符 合 歷 史 實 際 , 無 損 中 國 國 家 利 益 , 有 利 于 年 輕 一 代 學 會 冷 靜 地 分 析 歷 史 問 題 , 顯 示 出 編 者 是 合 格 的 歷 史 學 家 。 香 港 的 教 科 書 不 難 找 到 , 按 常 理 大 陸 的 編 者 應 該 看 過 。 令 人 百 思 不 得 其 解 的 是 : 為 什 么 不 向 這 些 本 國 的 同 行 學 習 呢 ?
2 . 關 于 戰 爭 過 程 。
1 8 5 8 年 , 在 大 沽 被 占 , 英 法 侵 略 者 兵 臨 天 津 城 下 , 英 法 俄 美 等 國 先 后 迫 使 清 政 府 簽 訂 了 《 天 津 條 約 》 。 雖 然 喪 失 了 不 少 利 權 , 問 題 總 算 有 個 著 落 , 雙 方 還 議 定 翌 年 在 北 京 互 換 批 准 書 , 徹 底 完 成 法 定 程 序 。 如 果 照 雙 方 的 協 議 辦 理 , 導 致 火 燒 圓 明 園 的 英 法 聯 軍 再 一 次 入 侵 完 全 可 以 避 免 。 可 是 , 誰 也 沒 有 料 到 純 屬 程 序 性 的 最 后 一 步 還 會 節 外 生 枝 , 招 來 更 大 災 禍 !
教 科 書 是 這 樣 寫 的 : “ 1 8 5 9 年 , 英 國 公 使 和 法 國 公 使 各 率 一 支 艦 隊 北 上 大 沽 口 , 准 備 進 京 換 約 。 清 政 府 指 定 換 約 代 表 由 北 塘 登 陸 , 經 天 津 至 北 京 , 并 要 求 各 兵 船 武 裝 人 員 不 得 登 岸 。 英 法 公 使 卻 仗 恃 武 力 , 堅 持 要 從 大 沽 口 溯 白 河 進 京 。 他 們 蠻 橫 地 率 艦 隊 闖 入 大 沽 口 。 防 守 大 沽 炮 台 的 士 兵 開 炮 打 擊 入 侵 者 。 炮 彈 准 確 地 落 在 侵 略 軍 的 軍 艦 上 , 打 沉 了 四 艘 , 打 壞 了 六 艘 , 其 余 三 艘 挂 起 白 旗 逃 跑 了 。 在 炮 戰 的 同 時 , 侵 略 軍 9 0 0 人 企 圖 登 陸 , 也 被 打 退 。 侵 略 軍 死 傷 几 百 人 。 大 沽 一 帶 人 民 冒 著 槍 林 彈 雨 , 給 戰 士 送 餅 送 面 , 表 現 了 高 度 的 愛 國 熱 情 。 ” ﹝7﹞
在 編 者 筆 下 , 這 是 一 曲 愛 國 英 雄 進 行 曲 , 主 角 是 士 兵 和 普 通 百 姓 。 可 是 , 稍 加 推 敲 , 便 破 綻 百 出 。
從 后 果 看 , 這 一 仗 顯 然 打 錯 了 。 翌 年 , 英 法 聯 軍 再 次 入 侵 , 招 致 北 京 被 占 ﹔ 圓 明 園 被 燒 。 續 訂 《 北 京 條 約 》 , 不 但 規 定 原 訂 的 《 天 津 條 約 》 繼 續 有 效 , 還 招 來 其 他 新 損 失 : 對 英 法 的 賠 款 分 別 由 四 百 萬 兩 和 二 百 萬 兩 一 律 增 至 各 八 百 萬 兩 ﹔ 割 讓 九 龍 司 ﹔ 允 許 法 籍 傳 教 士 在 中 國 自 由 傳 教 , “ 并 任 法 國 傳 教 士 在 各 省 租 買 田 地 , 建 造 自 便 ” , 為 日 后 連 綿 不 斷 的 教 案 種 下 禍 根 。 如 果 不 打 , 不 是 對 中 國 更 有 利 嗎 ?
于 是 , 人 們 理 所 當 然 應 該 追 問 : 公 使 走 那 條 路 進 京 , 真 有 那 么 重 要 , 乃 致 不 惜 一 戰 ? 雙 方 意 見 分 歧 有 沒 有 認 真 交 涉 ? 真 的 是 士 兵 自 行 開 炮 還 是 奉 命 行 事 ? 如 果 是 前 者 , 這 是 觸 犯 軍 紀 造 成 嚴 重 后 果 的 大 罪 , 還 是 愛 國 英 雄 的 義 舉 ? 如 屬 后 者 , 是 誰 胡 作 非 為 ?
復 按 史 實 , 這 根 本 不 是 什 么 愛 國 英 雄 的 壯 舉 , 而 是 愚 昧 的 咸 丰 皇 帝 和 僧 格 林 沁 親 王 犯 下 的 大 罪 ﹔ 而 且 分 歧 不 是 教 科 書 說 的 走 那 條 路 進 京 , 而 是 要 英 法 使 者 繞 個 大 彎 進 天 津 。 當 時 在 僧 王 幕 下 的 郭 嵩 燾 在 日 記 中 留 下 這 樣 的 記 錄 : 1 8 5 9 年 4 月 1 0 日 “ 怡 親 王 至 營 … … 言 奉 旨 密 商 一 語 : 如 夷 人 入 口 不 依 規 矩 , 可 悄 悄 擊 之 , 只 說 是 鄉 勇 , 不 是 官 兵 。 予 曰 : 凡 事 須 是 名 正 言 順 , 須 緩 緩 商 之 。 怡 邸 憤 憤 可 笑 。 僧 邸 商 酌 再 三 , 欲 令 其 由 北 塘 入 口 , 繞 道 至 天 津 … … 辯 論 再 三 始 定 局 , 附 片 奏 明 。 ” ﹝8﹞
《 北 京 條 約 》 訂 立 后 , 他 更 具 體 敘 述 了 當 時 的 情 況 : “ 夷 禍 成 于 僧 邸 之 誘 擊 。 去 歲 之 役 , 先 后 奉 詔 旨 十 余 , 飭 令 迎 出 攔 江 沙 外 曉 諭 。 洎 夷 船 入 內 河 九 日 , 僧 邸 不 一 遣 使 往 諭 。 去 衣 冠 自 稱 鄉 勇 , 薄 而 擊 之 。 仆 陳 諫 再 四 , 又 慮 語 言 不 能 通 曉 , 兩 上 書 力 爭 。 ” ﹝9﹞
曾 國 藩 對 他 的 幕 僚 說 過 : “ 咸 丰 九 年 , 洋 人 來 換 和 約 , 僧 忠 親 王 誘 而 擊 沉 其 船 , 天 下 稱 快 。 十 年 , 夷 人 復 至 … … 京 師 不 守 , 几 喪 天 下 。 某 謂 僧 邸 此 敗 , 義 當 殺 身 以 謝 天 下 矣 , ” ﹝10﹞ 他 們 說 的 情 況 , 同 當 時 在 現 場 的 英 國 公 使 卜 魯 斯 的 報 告 如 出 一 轍 。 英 法 軍 艦 6 月 1 6 日 已 經 到 達 , 直 到 2 5 日 早 晨 才 接 到 直 隸 總 督 恆 福 的 照 會 , 而 當 時 軍 事 行 動 已 經 開 始 。 ﹝11﹞ 這 些 史 料 可 以 歸 納 為 這 么 几 點 :
1 . 咸 丰 皇 帝 決 定 在 一 定 條 件 下 , 可 以 讓 官 兵 假 扮 鄉 勇 , “ 悄 悄 ” 襲 擊 洋 鬼 子 。 同 時 , 他 又 十 余 次 下 令 , 要 先 “ 曉 諭 ” 洋 人 , 先 禮 后 兵 。
2 . 僧 格 林 沁 忠 實 執 行 了 “ 悄 悄 擊 之 ” 的 旨 意 ﹔ 但 沒 有 事 先 曉 諭 ﹔ 也 堅 決 拒 絕 手 下 大 臣 的 勸 阻 ﹔ 并 且 是 要 洋 人 從 北 塘 登 陸 , 繞 道 至 天 津 的 設 計 者 。
3 . 對 這 一 喪 權 辱 國 的 橫 禍 , 以 曾 國 藩 、 郭 嵩 燾 、 吳 汝 綸 等 為 代 表 ( 還 包 括 李 鴻 章 、 馮 桂 芬 等 人 ) 的 比 較 清 醒 的 官 僚 和 士 紳 , 已 經 有 過 嚴 厲 的 批 評 和 諷 喻 。
令 人 震 驚 的 是 : 時 至 2 0 世 紀 9 0 年 代 , 我 們 的 教 科 書 編 撰 者 , 仍 然 按 咸 丰 皇 帝 和 僧 格 林 沁 的 調 子 唱 歌 , 不 同 之 處 僅 在 把 “ 鄉 勇 ” 換 成 “ 士 兵 ” !
說 到 這 里 , 我 們 可 以 回 答 火 燒 圓 明 園 是 不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問 題 了 。 面 對 咄 咄 逼 人 的 強 敵 , 作 為 弱 勢 的 大 清 帝 國 一 方 , 明 智 的 選 擇 是 嚴 格 執 行 現 有 條 約 , 避 免 與 之 正 面 沖 突 , 爭 取 時 間 , 改 革 和 發 展 自 己 。 而 當 時 的 政 府 和 士 紳 , 完 全 被 極 端 愚 昧 的 情 緒 支 配 , 在 小 事 上 制 造 違 約 的 蠢 行 , 結 果 釀 成 大 禍 。 如 果 清 政 府 決 策 層 和 有 關 的 地 方 督 撫 不 是 那 么 愚 昧 , 這 場 災 禍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。 可 是 , 朝 野 上 下 的 認 識 水 平 和 專 制 的 決 策 程 序 , 是 歷 史 的 積 澱 , 不 是 朝 夕 所 能 改 變 的 ﹔ 侵 略 者 的 本 性 又 決 定 了 他 們 不 可 能 成 為 文 明 之 師 ﹔ 于 是 , 這 場 災 禍 又 是 難 以 避 免 的 。
是 愛 國 壯 舉 還 是 摧 殘 文 明 和 反 人 道 的 罪 行 再 來 看 看 教 科 書 的 作 者 對 義 和 團 事 件 的 評 述 吧 !
教 科 書 正 確 揭 露 了 “ 八 國 聯 軍 侵 占 北 京 以 后 , 燒 殺 搶 掠 , 無 惡 不 作 ” ﹔ “ 在 八 國 聯 軍 進 攻 天 津 的 時 候 … … ( 俄 國 ) 制 造 了 駭 人 聽 聞 的 海 蘭 泡 大 屠 殺 慘 案 。 俄 國 軍 隊 還 強 占 了 中 國 江 東 六 十 四 屯 , 殘 酷 屠 殺 當 地 居 民 。 ” ﹝12﹞ 此 外 的 論 述 只 能 說 是 錯 誤 連 篇 。
1 . 教 科 書 沒 有 只 字 提 及 義 和 團 敵 視 現 代 文 明 和 盲 目 排 斥 外 國 人 以 及 外 來 文 化 的 極 端 愚 昧 的 行 為 。
義 和 團 毀 電 線 、 毀 學 校 、 拆 鐵 路 、 燒 洋 貨 、 殺 洋 人 和 與 外 國 人 及 外 國 文 化 有 點 關 系 的 中 國 人 … … 凡 沾 點 洋 氣 的 物 和 人 , 必 徹 底 消 滅 而 后 快 。 即 使 義 和 團 真 的 立 下 了 “ 扶 清 滅 洋 ” 的 偉 大 功 勛 , 也 不 能 回 避 它 的 這 些 反 文 明 、 犯 人 類 的 錯 誤 , 何 況 正 是 這 些 罪 惡 行 徑 給 國 家 和 人 民 帶 來 莫 大 的 災 難 ! 這 些 都 是 眾 所 周 知 的 史 實 ﹔ 也 是 中 國 人 不 能 忘 記 的 國 恥 。 而 我 們 的 少 年 兒 童 必 讀 的 教 科 書 卻 偏 偏 閉 口 不 談 。
教 科 書 也 談 到 拆 毀 鐵 路 。 它 是 怎 么 說 的 呢 ? “ 1 9 0 0 年 6 月 … … 八 國 侵 略 軍 2 0 0 0 多 人 , 由 英 國 海 軍 司 令 西 摩 爾 率 領 , 從 大 沽 經 天 津 向 北 京 進 犯 。 義 和 團 拆 毀 從 天 津 到 北 京 的 鐵 道 , 奮 起 狙 擊 侵 略 軍 。 侵 略 軍 在 廊 坊 一 帶 被 義 和 團 包 圍 , 死 傷 多 人 , 狼 狽 逃 回 天 津 。 ” ﹝13﹞ 如 此 說 來 , 拆 毀 鐵 路 不 過 是 抵 抗 侵 略 者 迫 不 得 已 的 措 施 。 實 際 情 況 怎 樣 ?
1 9 0 0 年 5 月 2 8 日 ( 陰 歷 五 月 初 一 ) , 直 隸 總 督 裕 祿 致 電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: “ 二 十 九 夜 ( 5 月 2 7 日 ) 先 聞 涿 州 至 琉 璃 河 一 帶 猝 被 拳 匪 將 鐵 路 焚 毀 , 詎 今 早 由 琉 璃 河 至 長 辛 店 一 百 余 里 沿 途 鐵 道 車 站 橋 梁 并 局 所 洋 房 , 均 有 拳 匪 蜂 起 焚 燒 ” 。 ﹝14﹞ 與 此 同 時 , 各 地 紛 紛 告 急 : “ 刻 下 電 線 又 阻 … … 至 長 辛 店 線 阻 , 由 琉 璃 河 至 涿 州 線 , 被 匪 徒 砍 斷 , 所 有 電 均 被 阻 滯 。 ” ﹝15﹞ 他 們 破 壞 這 些 設 施 完 全 出 于 對 外 來 事 物 的 敵 視 , 而 不 是 為 了 抵 抗 侵 略 者 不 得 不 采 取 的 應 急 行 動 。 同 時 , 這 類 行 動 波 及 各 地 , 不 是 局 部 性 的 偶 發 現 象 。 也 就 是 說 , 這 是 蓄 意 破 壞 財 產 的 罪 行 , 而 不 是 某 些 史 家 說 的 抵 抗 侵 略 者 的 功 勛 。 從 時 間 看 , 西 摩 爾 軍 從 出 發 到 被 迫 撤 回 天 津 是 6 月 1 0 日 至 2 6 日 之 間 的 事 , 而 在 此 之 前 拆 毀 鐵 路 、 電 線 , 焚 燒 車 站 、 搶 掠 財 產 的 急 報 , 已 紛 至 沓 來 。 義 和 團 燒 殺 搶 掠 、 敵 視 和 肆 意 摧 毀 現 代 文 明 在 前 , 八 國 聯 軍 進 軍 在 后 , 這 個 次 序 是 歷 史 事 實 , 無 法 也 不 應 修 改 。
2 . 教 科 書 也 沒 有 譴 責 清 政 府 高 級 官 員 及 義 和 團 亂 殺 無 辜 , 燒 殺 搶 掠 的 野 蠻 、 殘 忍 的 罪 行 。
最 有 代 表 性 的 是 山 西 巡 撫 毓 賢 的 作 為 。 六 月 初 一 ( 6 月 2 7 日 ) , 他 將 太 原 洋 人 辦 的 醫 院 燒 掉 , 同 時 “ 將 省 中 洋 人 , 趙 令 遷 居 一 處 。 當 于 教 堂 內 搜 出 婦 女 二 百 一 十 一 口 , 年 老 者 數 人 , 而 五 六 歲 十 余 歲 至 二 三 十 歲 者 居 多 … … 于 六 月 十 三 日 , 不 動 聲 色 , 帶 領 兵 勇 , 前 赴 洋 人 聚 居 之 處 , 親 自 兜 拿 。 該 洋 人 等 尤 敢 拼 力 抗 拒 , 奴 才 ( 毓 賢 自 稱 ) 麾 令 勇 敢 數 人 , 冒 死 突 進 , 將 洋 人 大 小 男 女 四 十 四 口 , 及 同 惡 相 濟 的 教 民 十 七 名 , 一 齊 擒 獲 , 立 即 綁 赴 市 曹 , 同 時 正 法 ” ! “ 壽 陽 縣 秦 錫 圭 拿 獲 滋 事 之 洋 人 七 名 口 , 押 解 前 來 , 一 并 將 其 立 正 典 刑 。 是 晚 北 門 教 堂 亦 為 拳 民 焚 燒 , 省 城 洋 人 教 堂 已 無 遺 跡 ” ! ﹝16﹞ 當 時 的 報 刊 還 報 道 : “ 寓 晉 西 人 , 得 京 師 亂 耗 。 群 求 毓 賢 保 護 。 不 料 竟 誘 聚 而 殲 之 , 且 手 刃 數 人 焉 。 ” ﹝17﹞
毓 賢 的 行 為 不 是 孤 立 的 。 這 類 頑 固 官 僚 趁 機 為 非 作 歹 的 事 例 不 勝 枚 舉 。 例 如 , 輔 國 公 載 瀾 是 奉 旨 會 同 載 勛 、 剛 毅 “ 統 率 ” 京 津 義 和 團 的 宗 室 , 其 殘 暴 就 不 讓 毓 賢 : “ 京 師 亂 起 , 載 瀾 從 拳 匪 入 人 家 , 大 索 , 得 氈 布 及 他 物 , 皆 以 教 民 論 , 扑 殺 之 , 雖 宗 室 大 臣 不 免 ” 。 ﹝18﹞
再 看 看 義 和 團 的 所 作 所 為 吧 。 前 人 早 已 指 出 , 不 能 把 所 有 參 加 義 和 團 的 民 眾 都 視 為 匪 徒 , 他 們 不 少 是 盲 從 的 愚 民 ﹔ 但 混 跡 其 間 的 確 實 不 少 是 土 匪 和 流 氓 。 總 計 在 義 和 團 事 件 中 , 全 國 各 地 1 9 0 0 年 6 月 2 4 - 7 月 2 4 日 期 間 , 被 殺 外 國 人 2 3 1 名 , 其 中 兒 童 5 3 名 。 ﹝19﹞ 他 們 大 都 死 于 義 和 團 之 手 。 至 于 中 國 的 教 徒 ( 教 民 ) 和 所 謂 “ 二 毛 子 ” 被 殺 的 更 難 于 數 計 , 其 中 絕 大 部 分 是 被 義 和 團 殺 死 的 , 官 兵 也 殺 了 一 些 。 僅 山 西 一 省 , 就 有 中 國 天 主 教 徒 5 7 0 0 余 人 被 殺 。 ﹝20﹞ 奉 天 ( 遼 寧 ) 全 省 “ 教 民 人 命 千 余 ” 。 ﹝21﹞ “ 而 直 隸 ( 河 北 ) 全 省 殺 人 焚 屋 之 案 , 几 于 無 縣 無 之 。 其 殺 人 多 者 , 一 縣 竟 至 一 、 二 千 名 口 ” ! ﹝22﹞ 甚 至 浙 江 亦 “ 搶 劫 、 焚 毀 教 民 家 室 至 一 千 余 家 之 眾 ” 。 ﹝23﹞
“ 受 害 最 烈 ” ﹝24﹞ 的 北 京 , 究 竟 殺 了 多 少 無 辜 同 胞 , 是 一 筆 沒 有 算 清 的 糊 涂 帳 。 當 時 有 關 人 士 留 下 不 少 實 錄 , 讓 我 們 看 看 其 中 的 片 斷 吧 : 1 9 0 0 年 6 月 1 6 日 “ 是 日 九 點 中 , 團 匪 燒 大 柵 欄 德 記 藥 房 , 延 燒 糧 食 店 、 燈 市 街 、 觀 音 寺 、 珠 寶 市 … … 共 計 店 鋪 四 千 余 家 , 火 至 天 明 未 息 。 匪 禁 水 會 救 火 ” 。 ﹝2 5﹞ 這 個 京 師 最 繁 華 的 地 區 于 是 毀 于 一 旦 。 6 月 1 8 日 “ 城 中 日 焚 劫 , 火 光 連 日 夜 … … 夙 所 不 快 者 , 即 指 為 教 民 , 全 家 皆 盡 , 死 者 十 數 萬 人 。 其 殺 人 則 刀 矛 并 下 , 肌 體 分 裂 , 嬰 兒 生 未 匝 月 者 , 亦 殺 之 殘 酷 無 復 人 理 ” 。 ﹝26﹞ 總 的 說 來 , “ 京 師 盛 時 , 居 人 殆 四 百 萬 。 自 拳 匪 暴 軍 之 亂 , 劫 盜 乘 之 , 鹵 掠 一 空 , 無 得 免 者 。 坊 市 蕭 條 , 狐 狸 晝 出 , 向 之 摩 肩 擊 轂 者 , 如 行 墟 墓 間 矣 。 ” ﹝27﹞ 這 是 所 謂 義 和 團 “ 革 命 ” 的 后 果 之 一 。
開 頭 , 民 眾 與 傳 教 士 和 教 民 的 矛 盾 令 人 同 情 ﹔ 可 是 , 他 們 后 來 的 作 為 遠 遠 超 過 與 外 來 宗 教 矛 盾 的 界 線 。 后 來 有 的 人 把 這 一 事 件 稱 之 為 “ 革 命 ” , 表 現 了 急 于 歌 頌 革 命 和 人 民 群 眾 的 可 貴 熱 情 , 體 現 了 2 0 世 紀 中 國 革 命 對 中 國 知 識 階 層 觀 念 的 沖 擊 。 但 嚴 格 從 學 朮 角 度 去 考 察 , 這 不 過 是 與 革 命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的 大 災 禍 罷 了 。
3 . 令 人 無 法 理 解 的 是 它 對 慈 禧 的 專 制 淫 威 惹 來 滔 天 大 禍 竟 只 字 不 提 !
沒 有 慈 禧 的 愚 昧 至 極 的 專 制 統 治 , 就 不 會 發 生 義 和 團 事 件 那 么 巨 大 的 國 家 災 難 。 翻 開 歷 史 , 民 間 落 后 的 文 化 現 象 和 各 種 結 社 , 所 在 皆 有 。 只 要 不 侵 犯 他 人 的 自 由 , 不 值 得 大 驚 小 怪 。 不 過 , 一 旦 政 府 官 員 乃 至 最 高 統 治 者 冀 圖 利 用 它 們 , 各 種 奇 奇 怪 怪 的 事 情 甚 至 國 家 災 難 就 會 接 踵 而 至 。
“ 刀 槍 不 入 ” 、 “ 神 仙 下 凡 ” , 甚 至 把 孫 悟 空 、 二 郎 神 等 小 說 中 的 人 物 當 真 之 類 的 鬼 話 , 源 遠 流 長 , 是 中 國 文 化 小 傳 統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。 異 想 天 開 把 這 些 胡 言 亂 語 作 為 決 定 國 家 大 政 方 針 的 依 據 , 除 了 體 現 最 高 統 治 者 及 決 策 層 極 端 愚 昧 之 外 , 也 顯 示 了 專 制 政 治 的 本 性 。 義 和 團 興 起 之 初 , 袁 世 凱 就 上 奏 “ 其 用 以 惑 人 者 , 謂 能 避 槍 炮 。 然 迭 與 鄉 團 、 教 民 、 兵 役 格 斗 , 一 遇 槍 炮 , 輒 傷 斃 多 人 , 瓦 解 鼠 竄 … … 其 藉 以 動 人 者 , 謂 圖 滅 洋 教 。 然 上 年 春 夏 間 , 在 曹 州 、 濟 寧 各 屬 , 掠 教 民 一 千 一 百 余 家 , 并 掠 及 平 民 二 百 余 家 。 秋 冬 間 在 東 陽 、 濟 南 各 屬 , 掠 教 民 六 百 余 家 , 亦 掠 及 平 民 百 余 家 。 內 多 擄 架 勒 贖 之 案 , 直 與 盜 匪 無 異 。 故 教 民 既 被 其 殃 , 而 平 民 亦 多 受 其 害 。 ” ﹝28﹞ 而 且 有 些 地 位 比 袁 世 凱 更 高 的 大 臣 ( 如 北 洋 大 臣 、 直 隸 總 督 裕 祿 等 等 ) 也 提 出 了 類 似 的 意 見 。 慈 禧 充 耳 不 聞 ﹔ 比 較 清 醒 的 眾 多 大 臣 只 好 保 持 緘 默 ﹔ 品 質 不 良 之 輩 則 乘 風 轉 舵 , 諂 上 邀 寵 ( 如 裕 祿 ) 。
一 個 在 六 年 前 連 一 個 “ 敢 于 犯 上 ” 的 “ 蕞 爾 小 國 ” ─ ─ 日 本 都 無 法 招 架 的 弱 國 , 居 然 要 同 時 向 包 括 日 本 在 內 的 1 1 國 宣 戰 ! 《 國 際 法 》 傳 入 中 國 6 0 年 后 , 竟 要 派 兵 圍 攻 駐 華 使 館 ! 為 了 決 定 和 戰 大 計 , 從 1 9 0 0 年 6 月 1 6 日 開 始 , 慈 禧 一 連 四 天 召 集 王 大 臣 六 部 九 卿 開 御 前 會 議 。 在 會 上 吏 部 侍 郎 許 景 澄 、 兵 部 尚 書 徐 用 儀 、 戶 部 尚 書 立 山 、 內 閣 學 士 聯 元 等 人 先 后 提 出 不 能 聽 信 邪 朮 、 不 可 圍 攻 使 館 、 不 能 主 動 對 外 宣 戰 。 總 理 各 國 事 務 衙 門 大 臣 袁 昶 和 許 景 澄 在 兩 人 聯 名 的 奏 摺 中 寫 道 : “ 伏 以 春 秋 之 義 , 兩 國 構 兵 , 不 戮 行 人 , 泰 西 公 法 , 尤 以 公 使 為 國 之 重 臣 , 蔑 視 其 公 使 , 即 蔑 視 其 國 。 茲 若 任 令 該 匪 攻 毀 使 館 , 盡 殺 使 臣 , 各 國 引 為 大 恥 , 聯 合 一 氣 , 致 死 報 復 … … 以 一 國 而 敵 各 國 , 臣 愚 以 謂 不 獨 勝 負 攸 關 , 實 存 亡 攸 關 也 。 ” ﹝29﹞ 慈 禧 不 但 不 接 納 這 些 淺 顯 的 常 識 , 而 且 大 發 專 制 淫 威 , 把 他 們 的 腦 袋 砍 掉 !
同 時 , 包 括 毓 賢 殺 洋 人 在 內 的 罪 行 , 大 都 發 生 在 6 月 2 1 日 下 詔 與 各 國 宣 戰 、 6 月 2 4 日 命 各 省 督 撫 殺 洋 人 以 后 。 首 犯 是 慈 禧 , 毓 賢 、 載 漪 等 人 不 過 是 凶 狠 的 執 行 者 。 避 而 不 談 這 些 歷 史 事 實 實 質 是 掩 蓋 了 專 制 統 治 者 的 罪 惡 。 這 是 極 端 不 嚴 肅 的 。
4 . 教 科 書 對 一 些 史 料 的 運 用 也 很 不 嚴 肅 。
“ 義 和 團 , 起 山 東 , 不 到 三 月 遍 地 紅 。 孩 童 個 個 拿 起 刀 , 保 國 逞 英 雄 。 ” 教 科 書 以 突 出 位 置 刊 載 了 這 一 歌 謠 , 說 是 “ 義 和 團 歌 謠 ” ﹝30﹞ 。 可 是 , 筆 者 孤 陋 寡 聞 , 讀 過 的 現 存 義 和 團 傳 單 、 揭 帖 等 書 面 材 料 中 找 不 到 可 以 作 為 根 據 的 史 料 。 ﹝31﹞ 而 后 來 調 查 的 所 謂 口 頭 傳 說 , 往 往 是 后 人 加 工 乃 至 創 造 的 , 根 本 不 足 為 憑 。 這 首 歌 謠 中 的 “ 遍 地 紅 ” 、 “ 保 國 逞 英 雄 ” 這 樣 的 語 匯 , 從 思 想 到 用 語 都 與 現 存 文 獻 不 符 , 倒 很 像 抗 日 戰 爭 時 期 中 國 共 產 黨 領 導 下 的 兒 童 團 的 歌 謠 。
教 科 書 又 說 : “ 北 京 東 單 西 裱 胡 同 有 座 于 謙 廟 。 為 了 學 習 于 謙 的 愛 國 精 神 , 1 9 0 0 年 4 月 , 義 和 團 進 城 后 , 把 神 壇 設 在 這 里 。 ” ﹝32﹞ 一 切 學 朮 觀 點 都 應 拒 絕 牽 強 附 會 , 經 得 起 反 駁 。 載 漪 、 載 瀾 等 禍 國 殃 民 的 滿 清 權 貴 家 里 都 設 有 義 和 團 神 壇 , 這 又 是 向 他 們 學 習 什 么 ?
在 我 國 , 除 了 上 述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出 版 的 教 科 書 外 , 還 有 一 套 可 供 選 用 的 沿 海 地 區 教 材 。 號 稱 沿 海 版 , 應 該 與 蓬 勃 開 放 的 經 濟 相 適 應 , 說 得 全 面 和 理 性 一 些 吧 ? 可 是 , 這 兩 套 書 的 基 本 觀 點 完 全 一 致 , 也 是 毫 無 自 我 批 評 精 神 , 有 的 地 方 史 實 錯 誤 更 嚴 重 , 是 非 觀 念 更 加 糊 涂 。
例 如 , 對 義 和 團 事 件 的 論 述 , 它 增 加 了 這 么 兩 句 話 : “ 6 月 中 旬 以 后 , 義 和 團 群 眾 開 始 圍 攻 侵 略 者 據 點 西 什 庫 教 堂 和 外 國 使 館 區 。 清 政 府 卻 暗 中 派 人 給 被 圍 困 的 侵 略 者 送 去 糧 食 、 蔬 菜 、 酒 、 水 果 等 , 表 示 慰 問 。 ” ﹝33﹞ 每 句 話 都 錯 得 一 塌 糊 涂 !
先 看 第 一 句 。 首 先 要 問 : 西 庫 什 教 堂 是 “ 侵 略 者 據 點 “ 嗎 ? 在 義 和 團 事 件 前 , 這 不 過 是 普 通 的 法 國 天 主 教 堂 , 沒 有 材 料 足 以 証 明 它 是 “ 侵 略 者 據 點 ” 。 義 和 團 暴 亂 期 間 , 從 1 9 0 0 年 6 月 1 3 日 起 几 天 內 就 將 北 京 大 部 分 教 堂 和 洋 樓 燒 毀 , 連 帶 燒 掉 數 千 家 民 居 和 商 店 , 劫 余 的 西 庫 什 教 堂 和 東 交 民 巷 使 館 區 聚 集 了 大 批 逃 生 的 外 國 人 和 中 國 教 民 。 這 個 教 堂 的 逃 生 者 , 在 清 政 府 不 能 維 持 正 常 社 會 秩 序 的 情 況 下 , 固 守 反 抗 屠 殺 , 于 理 于 法 都 無 可 指 責 。 說 這 個 教 堂 是 “ 侵 略 者 據 點 ” , 完 全 是 信 口 開 河 。
其 次 , 圍 攻 東 交 民 巷 是 奉 慈 禧 的 旨 意 ﹔ 主 力 是 董 福 祥 的 甘 軍 和 榮 祿 的 武 衛 中 軍 ﹔ 義 和 團 則 是 助 紂 為 虐 。 含 糊 其 詞 , 彷 佛 此 舉 是 義 和 團 自 發 的 愛 國 義 舉 , 不 但 歪 曲 了 歷 史 真 相 , 也 掩 蓋 了 清 政 府 踐 踏 國 際 法 的 罪 行 。 再 次 , 對 西 庫 什 教 堂 和 使 館 區 的 進 攻 , 充 分 體 現 了 專 制 統 治 者 極 端 愚 昧 無 知 和 殘 暴 ﹔ 時 至 2 0 世 紀 9 0 年 代 仍 然 正 面 予 以 肯 定 , 不 但 是 對 國 際 法 的 無 知 , 且 已 淪 為 對 國 恥 的 頌 揚 , 也 忘 記 了 “ 反 對 封 建 專 制 ” 的 責 任 !
再 看 第 二 句 。 清 政 府 確 實 曾 派 人 給 被 圍 困 的 外 國 使 館 送 過 生 活 日 用 品 。 這 是 奉 旨 公 開 進 行 的 , 說 是 “ 暗 中 ” 于 史 無 據 。 當 時 , 清 政 府 內 部 比 較 清 醒 的 大 臣 一 再 上 奏 , 要 求 按 照 國 際 慣 例 保 護 外 國 外 交 人 員 和 外 國 人 ﹔ 東 南 各 省 的 督 撫 甚 至 公 開 聲 明 不 再 承 認 慈 禧 6 月 2 1 日 宣 戰 后 的 “ 偽 詔 ” 。 迫 于 這 些 壓 力 , 加 上 她 色 厲 內 荏 , 要 預 留 “ 轉 圜 ” 余 地 , 不 得 不 作 出 這 樣 的 姿 態 。 不 管 是 真 是 假 , 這 是 清 政 府 內 部 理 性 尚 未 完 全 泯 滅 的 表 現 。 把 它 與 義 和 團 的 行 動 對 舉 而 意 含 貶 損 , 顯 然 是 很 不 恰 當 的 。
對 義 和 團 事 件 和 八 國 聯 軍 評 述 比 較 全 面 的 同 樣 是 香 港 的 教 科 書 。 它 既 譴 責 義 和 團 “ 大 肆 排 外 , 殺 教 士 、 教 民 , 連 藏 洋 書 、 戴 眼 鏡 的 人 都 不 放 過 , 且 到 處 破 壞 , 燒 教 堂 、 拆 電 線 、 毀 鐵 路 。 ” “ 日 本 使 館 書 記 杉 山 彬 、 德 國 公 使 克 林 德 先 后 被 殺 ” ﹔ 也 指 出 “ 當 時 聯 軍 紀 律 極 壞 , 任 意 焚 掠 屠 殺 , 其 中 以 俄 、 德 兩 國 軍 隊 及 英 國 的 印 度 兵 最 為 殘 暴 。 ” 細 致 分 析 了 義 和 團 產 生 的 背 景 : 1 , 民 族 情 緒 。 2 , 民 生 困 苦 。 3 , 列 強 侵 略 。 4 , 教 案 頻 生 。 還 全 面 論 述 了 辛 丑 條 約 的 內 容 及 它 對 當 時 和 日 后 中 國 的 深 遠 影 響 。 ﹝34﹞ 任 何 不 抱 偏 見 的 人 都 會 承 認 , 這 部 教 科 書 說 的 是 真 實 的 歷 史 。
如 何 面 對 被 侮 辱 和 被 損 害 的 狀 況 出 現 這 些 現 象 與 中 國 長 期 處 于 被 侮 辱 和 被 損 害 的 境 遇 息 息 相 關 。
西 方 的 入 侵 徹 底 改 變 了 中 國 歷 史 的 行 程 。 伴 之 而 生 的 是 天 朝 大 國 的 表 象 破 裂 ﹔ 大 量 民 眾 在 生 死 線 上 掙 扎 。 這 個 狀 況 遲 遲 不 能 改 變 的 原 因 何 在 ? 如 果 有 人 說 這 是 因 為 帝 國 主 義 者 太 凶 狠 了 ﹔ 這 等 于 什 么 都 沒 有 說 。 經 過 長 期 、 復 雜 、 反 復 的 博 弈 過 程 , 在 國 際 關 系 中 可 以 逐 步 建 立 比 較 合 乎 多 數 人 和 多 數 國 家 長 遠 利 益 的 “ 正 義 ” 秩 序 。 當 這 個 狀 況 尚 未 出 現 以 前 , 不 會 有 救 世 主 從 天 而 降 , 慷 慨 代 你 維 護 國 家 利 益 。 問 題 只 能 歸 結 為 面 對 這 樣 的 現 實 , 如 何 才 能 走 出 困 境 ?
海 內 外 的 經 驗 証 明 : 后 發 展 國 家 和 地 區 ( 殖 民 地 、 半 殖 民 地 ) 改 變 不 發 達 狀 況 , 改 變 被 動 局 面 的 唯 一 道 路 , 是 向 西 方 列 強 學 習 , 實 現 社 會 生 活 的 全 面 現 代 化 。 成 敗 的 關 鍵 在 國 內 的 改 革 。 這 是 一 個 社 會 運 行 機 制 的 全 面 改 造 過 程 。 對 那 些 文 化 自 成 體 系 , 而 對 外 來 文 化 深 閉 固 拒 的 國 家 說 來 , 這 是 十 分 艱 難 的 過 程 。 以 中 國 來 說 , 從 鴉 片 戰 爭 算 起 至 2 0 世 紀 初 實 行 新 政 , 僅 是 辯 論 要 不 要 改 革 就 整 整 花 掉 六 十 年 ! 至 于 改 革 取 向 , 包 括 是 通 過 革 命 手 段 還 是 通 過 漸 進 的 改 革 開 辟 前 進 道 路 , 如 此 等 等 , 更 是 頭 緒 繁 復 , 失 之 毫 厘 , 差 之 千 里 。 不 過 , 有 一 條 是 肯 定 無 疑 的 : 必 須 千 方 百 計 爭 取 一 個 和 平 的 國 際 環 境 , 為 國 內 的 改 革 和 建 設 贏 得 充 分 的 時 間 。 如 果 此 說 大 致 不 差 , 回 頭 再 看 義 和 團 , 對 內 , 它 是 與 社 會 前 進 方 向 背 道 而 馳 的 反 動 事 件 。 對 外 , 亂 殺 洋 人 不 但 是 反 人 道 、 反 文 明 的 罪 行 , 也 是 極 端 愚 蠢 危 害 中 國 自 身 利 益 的 暴 行 。
有 個 流 行 多 年 為 義 和 團 事 件 辯 護 的 論 斷 : 義 和 團 避 免 了 中 國 被 瓜 分 。 這 是 遠 離 歷 史 真 實 的 詭 辯 。 早 在 1 9 8 9 年 已 故 歷 史 學 家 李 時 岳 先 生 已 經 詳 盡 地 駁 斥 了 這 一 詭 辯 。 ﹝35﹞ 不 但 4 億 5 千 萬 兩 賠 款 ( 相 當 于 當 年 將 近 6 年 的 全 國 財 政 收 入 ) 像 一 支 巨 大 的 吸 血 管 插 進 中 國 人 的 胸 膛 , 而 且 給 沙 俄 藉 口 , 趁 機 制 造 了 海 蘭 泡 和 江 東 6 4 屯 慘 案 , 7 千 多 中 國 人 被 殺 , 江 東 領 土 全 被 吞 沒 , 大 量 俄 軍 進 占 東 北 ﹔ 華 北 地 區 在 戰 爭 中 死 傷 燒 殺 的 損 失 難 以 數 計 。 戰 后 的 瓜 分 陰 謀 更 沒 有 停 止 : 英 軍 進 攻 西 藏 , 占 領 拉 薩 ﹔ 德 國 派 炮 艦 進 入 洞 庭 湖 , 并 要 求 租 借 洞 庭 湖 和 鄱 陽 湖 沿 岸 ﹔ 英 國 則 相 應 要 求 租 借 舟 山 群 島 作 為 “ 補 償 ” !
人 們 喜 歡 援 引 八 國 聯 軍 統 帥 、 德 國 人 瓦 德 西 的 這 么 一 段 話 : “ 無 論 歐 美 日 本 各 國 , 皆 無 此 腦 力 與 兵 力 可 以 統 治 此 天 下 生 靈 四 分 之 一 , 故 瓜 分 一 事 , 實 為 下 策 。 ” 証 明 義 和 團 化 解 了 瓜 分 圖 謀 。 李 時 岳 先 生 說 得 好 : “ 瓦 德 西 個 人 的 觀 感 并 不 能 代 表 德 國 的 政 策 , 德 皇 一 直 把 瓜 分 作 為 對 華 政 策 的 基 點 , 上 述 要 求 ‘ 租 借 ’ 洞 庭 湖 和 鄱 陽 湖 沿 岸 的 行 動 就 是 証 明 。 只 是 由 于 帝 國 主 義 之 間 的 矛 盾 , 瓜 分 才 沒 有 實 行 。 ” ﹝36﹞
把 視 野 放 得 更 寬 一 些 , 問 題 就 更 加 清 楚 。 前 人 早 已 指 出 : 甲 午 戰 爭 、 戊 戌 變 法 和 義 和 團 事 件 是 一 條 割 不 斷 的 歷 史 鏈 條 。 說 的 更 准 確 一 些 是 : 甲 午 戰 爭 徹 底 暴 露 了 大 清 帝 國 的 腐 朽 , 不 少 知 識 階 層 從 几 十 年 迷 夢 中 驚 醒 , 反 思 自 強 運 動 不 敢 觸 及 “ 自 由 不 自 由 ” 這 個 根 本 問 題 的 錯 誤 , 形 成 了 第 一 次 群 眾 性 啟 蒙 運 動 , 改 革 也 有 新 進 展 。 是 學 習 西 方 徹 底 改 革 , 還 是 固 守 傳 統 , 不 准 變 革 , 成 了 中 國 盛 衰 的 關 鍵 , 也 是 解 讀 這 段 歷 史 的 基 本 線 索 。 不 幸 , 體 現 甲 午 戰 敗 后 的 變 革 進 程 進 入 高 潮 的 戊 戌 變 法 以 失 敗 告 終 。 戊 戌 政 變 標 志 著 學 西 方 、 求 變 革 的 挫 折 和 倒 退 ﹔ 義 和 團 事 件 不 過 是 政 變 后 固 守 傳 統 反 對 變 革 的 反 動 逆 流 的 顛 峰 。
走 出 把 革 命 粗 鄙 化 的 文 化 心 態 2 0 0 0 - 2 0 0 1 年 之 間 , 引 起 中 國 人 關 注 的 一 個 不 大 不 小 的 國 際 事 件 , 是 日 本 的 教 科 書 問 題 。 一 部 右 翼 勢 力 編 纂 的 歷 史 教 科 書 掩 蓋 歷 史 真 相 , 否 認 日 本 政 府 犯 下 的 侵 略 罪 行 , 激 起 包 括 中 韓 兩 國 政 府 和 人 民 在 內 的 海 內 外 朝 野 人 士 強 烈 抗 議 。 這 是 伸 張 正 義 的 斗 爭 , 而 且 這 是 2 0 年 間 第 四 次 了 。 1 9 8 2 、 1 9 8 6 、 1 9 9 6 年 都 曾 出 現 新 修 教 科 書 歪 曲 歷 史 , 一 再 在 日 本 國 內 外 激 起 公 憤 。 這 一 日 本 思 想 文 化 領 域 的 頑 症 , 促 使 許 多 人 形 成 一 個 極 為 深 刻 的 印 象 : 日 本 人 缺 乏 懺 悔 意 識 。 人 們 還 進 一 步 追 問 : 為 什 么 會 出 現 這 樣 死 不 認 罪 的 現 象 ? 這 是 不 是 太 和 民 族 特 有 的 缺 陷 ?
看 看 上 述 中 國 的 教 科 書 問 題 , 一 個 合 理 的 推 斷 是 中 國 也 有 類 似 的 問 題 。 據 說 , 日 本 僅 2 0 0 1 年 新 編 的 教 科 書 就 有 八 套 , 由 各 校 自 由 選 用 ﹔ 選 用 日 本 右 翼 編 的 教 科 書 的 學 校 只 有 0 . 0 3 9 % 。 ﹝37﹞ 而 在 中 國 , 非 此 即 彼 , 只 能 在 基 本 觀 點 完 全 一 致 的 兩 套 書 中 任 擇 其 一 。 日 本 是 侵 略 者 , 中 國 是 被 侵 略 者 , 這 是 截 然 不 同 的 。 日 本 右 翼 史 觀 的 影 響 , 業 已 超 出 選 用 學 校 的 范 圍 , 絕 對 不 能 輕 視 。 可 是 , 兩 國 也 有 共 同 點 : 社 會 的 主 流 或 主 流 文 化 都 對 自 己 的 近 代 史 缺 乏 深 刻 的 反 思 。 更 嚴 重 的 是 : 中 國 的 社 會 輿 論 對 任 何 批 判 作 為 群 體 的 中 國 國 民 或 主 體 民 族 ─ ─ 漢 族 本 性 缺 陷 的 努 力 , 都 十 分 不 寬 容 。
不 能 說 中 國 古 代 文 獻 和 公 認 的 經 典 中 沒 有 反 思 自 身 弱 點 的 智 慧 。 “ 知 恥 近 乎 勇 ” 、 “ 人 必 自 侮 然 后 人 侮 之 ” 、 “ 日 三 省 吾 身 ” , 如 此 等 等 , 催 人 奮 進 。 可 是 , 從 制 度 層 面 看 , 社 會 自 由 探 索 、 自 我 反 思 的 機 制 被 嚴 酷 的 思 想 控 制 所 取 代 ﹔ 這 些 哲 人 智 慧 不 但 是 不 成 系 統 的 吉 光 片 羽 , 而 且 成 了 按 照 恭 順 臣 民 乃 至 奴 才 標 准 自 我 禁 錮 的 工 具 ! 我 們 的 祖 國 沒 有 地 方 分 權 自 治 的 傳 統 ﹔ 傳 統 中 也 沒 有 公 民 權 利 觀 念 和 相 應 的 保 障 體 系 ﹔ 更 沒 有 司 法 獨 立 的 傳 統 ﹔ 于 是 , 以 這 些 為 基 礎 的 自 由 、 民 主 觀 念 和 制 度 成 了 由 海 外 傳 入 不 受 歡 迎 的 異 端 ﹔ 社 會 在 自 由 環 境 下 不 斷 自 我 批 判 、 自 我 更 新 的 機 制 無 從 建 立 。 有 傲 人 業 績 的 文 明 古 國 只 能 眼 睜 睜 地 逐 步 沉 淪 為 封 閉 、 停 滯 、 孱 弱 的 東 方 病 夫 。
被 侮 辱 被 損 害 的 屈 辱 , 給 中 國 人 構 筑 了 新 的 思 想 牢 籠 。 這 突 出 地 表 現 在 長 期 以 來 形 成 的 一 個 似 是 而 非 的 觀 念 : 因 為 “ 洋 鬼 子 ” 是 侵 略 者 , 中 外 矛 盾 , 中 國 必 對 ﹔ 反 列 強 、 反 洋 人 就 是 愛 國 。 從 而 在 史 料 選 擇 和 運 用 中 , 不 管 是 真 是 假 , 有 利 中 國 的 就 用 。
正 如 韋 伯 所 說 , 現 代 化 是 理 性 化 。 如 果 我 們 認 同 這 個 基 本 觀 點 , 就 應 該 引 導 中 國 人 往 這 條 道 上 走 , 讓 理 性 、 寬 容 內 在 化 , 是 其 是 , 非 其 非 , 以 利 于 各 國 人 民 和 各 種 文 化 和 諧 共 處 。 在 全 球 化 迅 猛 發 展 的 時 代 , 企 業 之 間 和 國 家 之 間 的 利 益 沖 突 不 可 能 泯 滅 ﹔ 理 性 地 認 識 和 化 解 矛 盾 對 任 何 國 家 和 企 業 都 是 最 好 的 選 擇 。 如 果 一 涉 外 就 是 “ 反 帝 ” 、 “ 反 霸 ” , 非 把 事 情 弄 砸 不 可 。
說 到 底 , 這 是 把 革 命 粗 鄙 化 的 流 毒 ﹔ 是 新 政 權 建 立 后 , 支 持 革 命 的 精 英 沒 有 及 時 將 造 反 心 態 調 整 為 執 政 心 態 的 惡 果 。
把 包 括 孫 文 在 內 的 政 治 家 和 知 識 階 層 異 口 同 聲 稱 為 “ 拳 匪 ” 的 義 和 團 提 升 為 革 命 力 量 , 也 是 革 命 鼓 動 的 產 物 。 陳 獨 秀 1 9 1 8 年 底 在 《 克 林 德 碑 》 一 文 中 痛 罵 “ 義 和 團 何 等 可 惡 ! ” , 是 “ 國 恥 ” , 是 “ 專 制 的 迷 信 的 神 權 的 黑 暗 道 路 ” 的 產 物 的 觀 點 , ﹝38﹞ 1 9 2 4 年 , 他 改 口 稱 贊 “ 義 和 團 事 件 是 中 國 民 族 革 命 史 上 悲 壯 的 序 幕 ” , “ 實 質 上 代 表 全 民 族 的 意 識 與 利 益 ” ! ﹝39﹞ 出 于 宣 傳 的 需 要 , 4 0 年 代 更 把 馬 克 思 主 義 簡 單 歸 結 為 一 句 話 : “ 造 反 有 理 ! ” 。 流 風 所 至 , 有 些 史 家 竟 不 惜 把 歷 史 降 格 為 宣 傳 某 種 口 號 的 工 具 。
這 些 宣 傳 也 許 對 鼓 動 人 們 參 加 革 命 有 些 作 用 。 但 必 須 清 醒 地 看 到 , 這 是 對 歷 史 事 件 的 策 略 性 的 利 用 。 在 社 會 領 域 , 只 有 引 發 制 度 變 革 的 行 動 , 才 稱 得 上 真 正 的 革 命 。 太 平 天 國 和 義 和 團 都 不 符 合 這 個 要 求 。 歌 頌 義 和 團 的 直 接 惡 果 在 文 化 大 革 命 中 已 經 暴 露 無 遺 。 不 但 女 孩 學 “ 紅 燈 照 ” 、 紅 衛 兵 火 燒 英 國 代 辦 處 , 是 義 和 團 行 動 的 翻 版 ﹔ “ 破 四 舊 ” 和 “ 反 帝 ” 、 “ 反 修 ” 中 體 現 的 清 除 外 來 事 物 的 瘋 狂 , 這 些 行 動 體 現 的 內 在 理 路 , 也 與 義 和 團 的 “ 滅 洋 ” 如 出 一 轍 。
為 了 培 育 理 性 的 有 法 治 觀 念 的 現 代 公 民 , 以 利 于 現 代 化 事 業 , 現 在 是 糾 正 這 些 謬 誤 的 時 候 了 。
【 注 釋 】
﹝1﹞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歷 史 室 :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,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2 0 0 1 年 第 1 1 月 北 京 版 第 5 1 - 5 2 頁 。
﹝2﹞ 《 清 末 教 案 》 中 華 書 局 1 9 9 6 年 北 京 版 第 一 冊 第 1 6 7 頁 。
﹝3﹞ 《 國 恥 錄 ─ ─ 舊 中 國 與 列 強 不 平 等 條 約 編 釋 》 四 川 人 民 出 版 社 1 9 9 7 年 版 第 3 5 - 3 6 頁 。
﹝4﹞ 2 0 0 1 年 1 0 月 2 6 日 的 新 華 網 為 反 駁 梵 蒂 岡 冊 封 所 謂 “ 聖 人 ” 之 舉 措 , 發 表 了 《 梵 蒂 岡 冊 封 所 謂 “ 聖 人 ” 之 中 國 罪 行 錄 》 ( 1 ) 、 ( 2 ) , 專 門 評 述 馬 賴 的 “ 罪 行 ” , 即 使 利 用 了 可 靠 性 應 該 審 查 的 傳 說 材 料 , 最 嚴 重 的 也 不 過 是 不 准 教 徒 祭 拜 祖 宗 和 與 女 教 徒 通 奸 ﹔ 而 文 章 也 說 這 個 地 區 性 關 系 一 直 是 比 較 自 由 的 。 其 他 如 “ 小 恩 小 惠 收 買 群 眾 ” 、 “ 想 方 設 法 利 用 綠 林 擴 大 自 己 的 勢 力 ” 等 等 ﹔ 前 者 是 笑 話 , 后 者 則 沒 有 實 例 。
﹝5﹞ 薛 福 成 : 《 書 漢 陽 葉 相 廣 州 之 變 》 , 《 薛 福 成 選 集 》 , 2 7 0 頁 ,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1 9 8 7 年 。
﹝6﹞ 周 佳 榮 等 編 著 : 《 會 考 中 國 歷 史 》 上 冊 , 香 港 教 育 圖 書 公 司 1 9 9 9 年 版 第 2 6 9 - 2 7 0 頁 。
﹝7﹞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歷 史 室 :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第 5 3 頁 。
﹝8﹞ 《 郭 嵩 燾 日 記 》 湖 南 人 民 出 版 社 1 9 8 0 年 版 第 一 卷 第 2 3 3 頁 。
﹝9﹞ 同 上 , 第 4 0 6 頁 。
﹝10﹞ 《 吳 汝 綸 日 記 》 ( 同 治 八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) 。
﹝11﹞ 馬 士 : 《 中 華 帝 國 對 外 關 系 史 》 ( 第 一 卷 ) 三 聯 書 店 1 9 5 7 年 北 京 版 第 6 5 0 - 6 5 3 頁 。
﹝12﹞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歷 史 室 :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第 9 1 、 9 2 頁 。
﹝13﹞ 同 上 , 第 8 8 - 8 9 頁 。
﹝14﹞ 故 宮 博 物 院 明 清 檔 案 部 : 《 義 和 團 檔 案 史 料 》 中 華 書 局 1 9 5 9 年 北 京 版 第 1 0 3 頁 。
﹝15﹞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輯 部 : 《 義 和 團 檔 案 史 料 續 編 》 中 華 書 局 1 9 9 0 年 北 京 版 第 5 9 1 - 5 9 2 頁 。
﹝16﹞ 《 山 西 省 庚 子 年 教 難 前 后 記 事 》 , 中 國 史 學 會 : 《 義 和 團 》 ( 一 )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、 上 海 書 店 出 版 社 2 0 0 0 年 版 第 5 0 1 - 5 0 2 頁 。
﹝17﹞ 《 萬 國 公 報 》 第 1 4 3 卷 ( 1 9 0 0 年 1 2 月 ) 。
﹝18﹞ 李 希 聖 : 《 庚 子 國 變 記 》 , 中 國 史 學 會 : 《 義 和 團 》 ( 一 )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、 上 海 書 店 出 版 社 2 0 0 0 年 版 第 3 8 頁 。
﹝19﹞ 馬 士 : 《 中 華 帝 國 對 外 關 系 史 》 上 海 書 店 出 版 社 2 0 0 0 年 9 月 版 第 三 卷 第 2 5 9 頁 。
﹝20﹞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輯 部 : 《 義 和 團 檔 案 史 料 續 編 》 第 1 4 9 1 頁 。
﹝21﹞ 同 上 , 第 1 6 4 0 頁 。
﹝22﹞ 同 上 , 第 1 0 7 4 頁 。
﹝23﹞ 同 上 , 第 9 6 1 頁 。
﹝24﹞ 同 上 , 第 1 0 7 3 - 1 0 7 4 頁 。
﹝25﹞ 日 本 佐 原 篤 介 浙 西 漚 隱 同 輯 : 《 拳 亂 紀 聞 》 , 同 上 第 1 3 5 頁 。 ﹝26﹞ 李 希 聖 : 《 庚 子 國 變 記 》 , 中 國 史 學 會 : 《 義 和 團 》 ( 一 ) 第 1 4 頁 。
﹝27﹞ 李 希 聖 : 《 庚 子 國 變 記 》 , 中 國 史 學 會 : 《 義 和 團 》 ( 一 ) 第 2 4 頁 。
﹝28﹞ 《 山 東 巡 撫 袁 世 凱 摺 》 , 《 義 和 團 檔 案 史 料 》 中 華 書 局 1 9 5 9 年 北 京 版 第 9 4 頁 。
﹝29﹞ 袁 昶 : 《 請 速 謀 保 護 使 館 維 持 大 局 疏 》 , 《 義 和 團 》 ( 四 ) 第 1 0 3 頁 。
﹝30﹞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歷 史 室 :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第 8 8 頁 。
﹝31﹞ 參 閱 陳 振 江 等 編 著 : 《 義 和 團 文 獻 輯 注 與 研 究 》 , 天 津 人 民 出 版 社 1 9 8 5 年 版 。
﹝32﹞ 同 上 。
﹝33﹞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教 材 ( 沿 海 地 區 ) 編 寫 委 員 會 編 : 《 中 國 歷 史 》 第 三 冊 第 5 8 頁 , 廣 東 教 育 出 版 社 1 9 9 8 年 7 月 第 2 版 。
﹝34﹞ 周 佳 榮 等 編 著 : 《 會 考 中 國 歷 史 》 上 冊 , 3 1 3 - 3 2 0 頁 。
﹝35﹞ 李 時 岳 : 《 義 和 團 運 動 再 認 識 》 , 收 入 《 近 代 史 新 論 》 汕 頭 大 學 出 版 社 1 9 9 3 年 版 2 0 2 - 2 1 4 頁 。
﹝36﹞ 同 上 , 第 2 1 3 頁 。
﹝37﹞ 蘇 智 良 : 《 日 本 歷 史 教 科 書 風 波 的 真 相 》 , 人 民 出 版 社 2 0 0 1 年 9 月 北 京 版 第 1 9 3 頁 。
﹝38﹞ 《 陳 獨 秀 文 章 選 編 》 ( 上 ) , 三 聯 書 店 1 9 8 4 年 北 京 版 第 2 9 2 - 3 0 1 頁 。
﹝39﹞ 陳 獨 秀 : 《 我 們 對 于 義 和 團 兩 個 錯 誤 的 觀 念 》 , 同 上 書 ( 中 ) 第 5 7 5 頁 。〔2002年6月于廣州中山大學,原載《東方文化》2002年第6期〕
| (Posted on 2002-12-11) | Column List | Issue Table | Front Pag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