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由于生意上的关系,和一位南京的朋友老在打电话。一个月前,她
跟我说,还冷,冬装依旧穿着。可是上个礼拜又打电话的时候,她却说,已经
穿上了短袖衬衫。我便不由地回想起南京那短暂的春天。
小的时候,对于时间的长短是没有什么概念的,所谓记忆也都是一些拼凑:
蓝 色 的 小 花 儿
可能因为喜欢草地的缘故,或者是小孩子的身高很适合观察草坪。我清楚
地记得,草地上春天要开一种很小的鲜蓝色的花儿。只有衬衫钮扣那般大小,
白的芯。虽然袖珍,却艳丽而洁净,连成手绢大铺盖大那样一片一片的。这个
时候,好像妈妈便说是春天了。重要的是,意味着很快就可以不穿棉裤去上学
了。当然全是为了跳橡皮筋和踢毽子更加自如。春天,从那个时候起显得可爱
,也令人追求。那蓝色的小花,现已不复存在于原来的草坪,不过它依然清晰
完美时时呈现在我的记忆里,呼之欲出。以至于常常在先生画画的时候,我无
端地鼓励他放上一些蓝色。他老问我什么样的蓝色,有时候我说天蓝,有时候
又说宝蓝。心中藏着的其实是那一蓬蓬袖珍小花儿的蓝。我居然不记得它的叶
子是什么模样,完全没有印象。看来记忆还是有选择的。
荠 菜、 马 兰 头
大概从小学两年级开始,我就很喜欢放学以后跟着班上的同学一起去挖野
菜。同学有的时候又跟着她们的朋友,更大一些的同学,往往是街坊邻居之类
。于她们,似乎是生计的需要,家里很期待她们能够采得一些野菜作为补济。
于我,纯粹就是一种课外活动了。爸妈是不准我去的,还说出一大堆骇人听闻
的故事警告我“放学乱跑”的害处。越不让去就越想偷着去。所幸我总是能够
很快地做完功课,从来不会因为这样的活动而耽误,甚至根本不会被爸妈发现
。重要的是记得回家以前把挑到的野菜全部送给我的同学。她们因此也很喜欢
我。而我用来挖菜的削笔刀多损坏两把是无关紧要的。叫家里人买新的就是,
他们一定以为我都是用来削铅笔做功课了。
而我所得到的是天大的乐趣,那种课堂上没有的乐趣。午后暖洋洋的天,
户外的空气基本是宁静的,到了太阳快落山的时候,才有一些风动。我们三五
成群一堆女生,叽叽喳喳说笑不停。我是纯粹玩乐的,更不专心于寻找野菜,
废话比谁都多。她们也很爱听我说。有时候,我干脆停下了手里的活儿,一屁
股坐在草地上,看天,看树,直看到眼睛发花,做梦一般。后来,渐渐发现她
们挑得比我多多了,一下子没有了成就感。也试图追赶过,但是很快证明了失
败。她们远比我眼明手快。傲慢的我,从那个时候起,便对“术业有专功”产
生兴趣,并且也体会到什么叫“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”。
与荠菜相比,马兰头的采撷就容易很多了,因为它是成片长的,而且毋须
连根拔起,所以只用剪刀挨着剪过去。一阵清香,小手绢里很快就包满了。
槐 花、 梧 桐 果
南京的大街小巷都长着很多槐树、和法国梧桐。早春,长满了一串串乳白
色的槐花。也是那些市民家的孩子,总是知道很多野菜野花的吃法。她们说,
槐花可以拿来炒了当菜吃。我将信将疑。终于有一天,就有一个同学将家里人
前天晚上炒好的带了一点到学校里来吃。我迫不及待也分享了一口,不敢恭维
。也许因为那个年龄的我还不会欣赏各种滋味的野菜花果吧。现在再拿来叫我
品尝,未必还是那份厌恶了。
仲春的梧桐果也是一绝。可是那长在虽然不高但是我们都够不着的梧桐树
上。需用竹竿去哗啦哗啦一阵乱打,方得一些果实落在地上。这个举动,便是
要冒着路上自行车冲撞过来的危险,还要被老师批评为“破坏公物”。因此,
能打到一堆梧桐果的一定被我视为英雄、英雌。他们回家以后,铁锅柴火的一
阵乱炒,第二天就带到学校来吃,那个香啊!告诉你,是什么花生芝麻都比不
上的,很有些接近榛子。当我们都去抢着吃的时候,一个同学居然说,别抢别
抢,然后解释说,应该让给我吃,因为我们家没有这个吃。我好感动,还记得
那个同学姓张,是留级到我们班的。我真的觉得很喜欢他们,也开始可怜起自
己,那么好吃的东西家里怎么不生产。隔天,我带了一些钙片、鱼肝油给他们
吃,他们不感兴趣;后来就叫家里人买了一些泡泡糖,他们很喜欢。但我还是
觉得不及他们的梧桐果有趣。
旺 鸡 蛋
这个也是南京春天的特产。其实就是鸡蛋孵到一半还未出壳的小鸡。现在
叫得文明些了,曰“活珠子”。那会儿的旺鸡蛋是不登大雅的,冲其量也就是
个路边摊。甚至更为简单,往往就是个妇人在路边放一个煤球炉,上面一口锅
,煮好的鸡蛋就浸在热腾腾的水里。旁边一个小板凳,搁一只小碟,盛着炒得
灰灰的椒盐。熟悉的人无论从这形式还是香味都可以毫无疑问地辨出是旺鸡蛋
的摊头。最容易被吸引过来的是所谓“大姑娘”们以及逛街的少妇。穿得再时
尚也会街边上一蹲就吃开了。很多高年级的小学生和中学生也跟着吃。那时的
价钱不贵,八分、一毛的就可以了。
我努力地学过多年,也吃过不少,但还是没有深深爱上它。也算一项嗜好
性地产吧。
螺 丝 与 龙 虾
南京的春天真的很短,说到螺丝与龙虾已经差不多是初夏的东西了。我是
在同学家里看着那家的姐姐第一次做螺丝的。烧出来喷香,她端着个大碗走邻
串户,不一会儿,碗就见底了。以后,她又炒的时候,我也跟着吃起来。居然
也上了瘾,还立志要自己做。我学着邻居家的样儿,清晨到路口的摊头上买回
一斤。清楚地记得是五分钱一斤,因为买了太多趟。买回的螺丝一般需要放在
盆里清水养一阵。其间,不断地换水,还哗啦哗啦淘洗那壳上的青苔与污垢。
一边养着的时候,我们也观察螺丝伸展的模样:瘦的往往不够健壮,永远不开
盖的便是已经死去了。最麻烦的活计应该算是夹螺丝尾巴了。用老虎钳剪断螺
丝壳的最末端一节,这样炒熟以后才可以吸得出来。我学着同学家的做法,开
始只用酱油、料酒炒炒;后来听说放点辣椒也很提味;最后,妈妈帮我发展到
用泡姜泡椒来炒。于是,我们家的炒螺丝变成了远近文明的美食。
龙虾比螺丝要贵一些,那时候是三毛五一斤。虽然看着可怕,但我从小就
学会了从颈项背后去抓它,是亲戚那里学的,他们教我说,那样呢,龙虾是不
可能做到反手过来抓你的。果然安全。科学的东西是可以以理服人的。
还记得那时有个阿姨说,龙虾的腮是很会藏脏的,所以她交流说,她的办
法是轻轻掀开旁边的壳,然后剪刀伸进去剪掉腮的部分。我照着做了,深受爸
妈的赞赏。去年暑假回国见到那位阿姨,我还跟她提起此事,她已全然忘掉教
过我。不过她吃惊于我那时候的用心。她说,难怪你现在美食做得这样好,原
来那么小就开始关注。我说,那时候倒没有觉得在用心呢,许是好吃所致吧。
我谢谢她的教诲。她感叹说,现在龙虾似乎已经没有地界,各地都在吃,而且
最流行的数十三香龙虾。我笑,龙虾本是会游水的,兴许是自己游到哪里定居
下来了。然后,我又补充说,在网路上看到一则讯息,说是在龙虾烧熟之前剪
掉腮须会导致肉质紧缩而不脆嫩。阿姨哦了一声,然后笑说,也不晓得卫生和
味道哪个更加重要。饭桌上一阵嘻嘻哈哈,也是精进厨艺的一个场所。
南京的春天的确短暂。而充斥其间的给人最深印记的无非是大自然的循环
规律。春天的结束一般以黄梅天为界,出了梅,就是夏天了。然后,卖粽叶、
裹粽子。最后,当蝉鸣声笼罩了一切的时候,就真正是夏天的感受了。感觉上
只有晒化的柏油路和码头牌冰棒。人的感觉会变得很懒惰,不想去搜寻,其实
夏天也还是有很多值得写下来。待下回吧。